不全是因為抓不住歌曲的情緒,李亦自身原先走的是野路子,沒經過專業的學習,唱歌多多少少有點小毛病。
上次《消愁》是情緒到位了一蹴而就,這次他有意在錄製中聽從葉耀東的意見,做一些改正。
精益求精之下,速度就慢了點。
“其實三天錄一首歌也算是快了,而且你完成的質量很好,修音幾乎不會費什麼功夫。”
葉耀東想起被某些“大神”支配的恐懼,“有的人過分到一句一句的錄,還踏馬要修成電音才能挽救。”
賺錢都氣的飆臟話了,可見他覺得這段經曆有多寒磣。
“是誰?”李亦來了興致,八卦地追問。
可惜葉耀東很有職業操守,死活不肯說出名字。
再聊了一會兒,葉傑不知道有什麼要緊事,非要拉著李亦來公司。
在葉傑的辦公室坐下,李亦不解道:“傑哥,什麼事啊?著急忙慌的。”
“你看看。”
隻見葉傑推出一份合同,李亦不明所以地接過一看,股份轉讓書?
沒讓李亦開口,葉傑很認真的說。
“你現在火了,很多通告都是自己找上門的,咱兄弟一場,我擔心以後會發生什麼不好的事,公司你我一人一半。還有分成,以後你的藝人合約就和公司七三分吧。”
李亦沒動,葉傑又催促道:“趕緊簽了,不然心裡不踏實,要是覺得我占便宜了,你就吃點虧。”
幾乎是所有人都讚同的一句話:不要和朋友合夥做生意。
李亦不知道這句話對不對,但他在來到這個世界的第一天,知道了葉傑的為人,他就沒考慮過這個問題。
繁星娛樂完全是葉傑一個人出資出力成立的,可他仍然給了原身百分之十的股份。
在李亦看來,這不是因為公司小、沒資源,葉傑對原身做出的彌補。
而是原身同樣需要葉傑給他創造的環境。
以原身的條件簽彆的公司固然會有更好的發展,同樣的,他也失去了自由度。
還有,《一日三餐》也是葉傑去求他老舅拿來的機會。
不過看到葉傑認真的樣子,李亦想了想,“合約分成我簽,公司的股份就算了吧。”
“嫌少?”葉傑瞪眼。
知道他是在開玩笑,但李亦還是很無奈,“公司的事我本來就沒幫過忙,這是你的心血,分我一半算怎麼回事?”
“什麼心血不心血,創造收益的攏共就你和思文兩個藝人。”葉傑有些泄氣。
李亦道:“你要真的是想賺快錢,又不是簽不到藝人。”
其實葉傑能拉到不少綜藝資源,足夠一些小藝人吃得飽飽的。
但他這人真的很有野望,他是真的想打造一個繁星。
想打造繁星,那簽約的藝人至少得有潛力吧,但人家藝人也挑公司。
這就導致“諾大”一個繁星,隻有兩顆雙子星。
“趕緊趕緊,不想說這麼多。”
其實葉傑讓出這麼多股份也是有點心疼的。
但這會兒看到李亦如此抗拒,他心中感動之餘,反而更想促成這件事了。
最後,李亦還是簽了。
其實他抗拒股份的原因,覺得沒必要算的那麼清楚隻是一方麵。
更重要的一點是,他不想管那麼多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