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奕再次走進張新麗家,看到的卻是截然不同的場景。
吳永成站在客廳裡,陳嚴手裡提著兩個證物袋,還有幾名警察在屋裡仔細地搜索著。
“醒了啊?”
“對不起吳隊,不知怎麼就睡著了。”
“小事,警察也是人,又不是機器。”
“現在情況怎麼樣?”
吳永成一指陳嚴手裡的兩個證物袋說“搜出了疑似行凶時穿的衣服褲子,還有一雙和現場遺留腳印匹配的鞋子。不過跟你推測的一樣,都被清洗過了。能不能提取到死者的血跡,還不好說。”
周奕接過陳嚴遞來的兩個證物袋看了看,一個袋子裡是一雙男式的回力鞋,鞋子表麵和鞋底都被清洗過了,從鞋麵上的毛絨痕跡看,應該是用刷子狠狠地刷洗過。
還有一個袋子裡,沉甸甸的,應該是一套男式衣褲,深灰色的。
之所以很沉,是因為衣褲還是濕的,顯然是清洗過後沒有晾曬就藏了起來。
“衣服和鞋子,都是王有福的。再加上王有福跳樓時身上攜帶的血字遺書,這是要坐實他是凶手這件事啊。”周奕喃喃道。
“王有福現在情況怎麼樣?”
喬家麗說“還在搶救,由於是頭著地摔下來的,能不能救活還不知道。”
吳永成道“倘若他救不活,從目前的證據來說,恐怕凶手就隻能是他了。”
“張新麗呢?”
“已經帶回局裡了,等這邊搜完了,就回去審。”
周奕看著吳永成和陳嚴布滿血絲的雙眼,“吳隊,嚴哥,要不你們去車上休息會兒吧,這邊我和喬姐看著。”
吳永成點點頭“也行,你好好搜一下,彪子那邊還沒收獲,要是這邊再找不到凶器,這案子就不好辦了。”
周奕當然知道吳永成的意思,僅憑一雙與腳印匹配的鞋子,是無法定性的。
再加上王有福的“畏罪自殺”,這件案子大概率會因此蓋棺定論了。
案件的偵查,並非是一個一加一等於二的結果,中間還存在很多因素,司法的因素,社會影響的因素,甚至是上麵某些領導的個人意誌因素。
“放心吧吳隊,挖地三尺,我也把凶器找出來。”
吳永成和陳嚴下樓後,周奕快速查看了整套房子的格局,兩室一廳一廚一衛。
朝南的房間是主臥,大概十幾個平方,擺著一個大衣櫃,一張雙人床和一張梳妝台。
朝北的是次臥,大概不到八個平方,有一張單人床,衣櫃和書桌。
周奕查看了兩邊的衣櫃和床頭櫃,確定自己之前的猜測是正確的。
張新麗的衣物,都在大房間的衣櫃裡,尤其是大房間的床頭櫃,一側是空的,另一側則裝著張新麗的內衣褲。
而王有福的東西,全都在小房間。
這哪裡是剛結婚一個月的新婚夫婦?就算是吵架吵到要離婚的夫妻,也沒有這麼涇渭分明的。
這麼憋屈的事情王有福都接受,莫非這人是天生的抖艾姆?
可張新麗為什麼要選擇和他結婚呢?為了氣朱學軍?或許有這個可能。
但氣的話,沒必要真結婚吧?
讓王有福假裝結婚不就行了,王有福肯定會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