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王呢,在京城反省三個月之後就放回去了,對了,還扣了他半年俸祿。
民間官場對此議論不滿再多。
也無法改變天武帝的決定。
皇子犯法,怎能與庶民同罪,所謂愛民如子,不過隻是政策宣傳罷了,想當真是嫌他刀不利,還是九族太多了。
回去後魯王安生了沒兩個月,就又故態複萌,繼續煉人丹,隻不過這次比先前又更小心了些,同時膽子則更大了些。畢竟相比較於他想要獲得的長生不死而言,受的那點懲罰根本微不足道。
回京城反省三個月算得了什麼?
半年俸祿就更無所謂了。
哪個王爺還真指望俸祿活著啊。
其中所謂的更小心,是做的更加隱蔽了些,膽子更大則是覺得小兒心肝煉丹不能長生,可能是出生後體內先天之氣已散,並開始嘗試用未出生的煉丹。
興許那樣才能算象涵太極法先天。
有先天之氣,故能長生。
原身後來隱隱有所發覺,並且勸說過幾次,甚至還救過些孕婦和孩子,緊接著更是派人回自己娘家,想借助娘家的勢力彈劾,阻止魯王朱欽繼續作惡。
但可惜,她先前救人已經暴露了自己,後來想要派自己管事入京告狀,更是觸及了魯王的逆鱗,雖然被關三個月禁閉不算什麼,但如果能不去的話,當然還是不去為妙。所以魯王果斷派人殺了原身的管事,隨後連帶著原身陪嫁丫鬟,陪嫁莊頭一係列親信都殺乾淨了。
同時親自虐打原身三天,關禁閉。
最後養傷半年才能下床。
之後一直被關著,連自己住的院子都出不了,自然無法再嘗試做些什麼。
有地方官員發覺情況想要彈劾。
也基本都遭到了他的暗殺。
剩下的要麼因害怕,要麼因為先前天武帝舉措讓人心寒,都沒乾預此事。
畢竟彈劾了又能怎麼樣?
再關三個月禁閉,然後再死一些王府的官員,等他出來,殺自己全家嗎?
先前彈劾的禦史,在魯王回到封地後的第三個月,就因為大火,一家十七口全部死於火海,後以意外失火結案。
誰信呢,可不信又能如何?
兩年後,也就是三個月前。
有家裡孕婦或孩子失蹤被害的人家查到了端倪,並在早已知情,但又不大敢做些什麼的部分官員的幫助下,總算將事情鬨大,並在一眾官員十分有默契的偷偷保護下,頂著大誥,進京告狀。
所謂大誥,就是天武帝打著愛民如子,為民做主的旗號編纂發行的一本簡略版本律書。百姓要是被官員欺負,手捧著這本律書進京告禦狀,任何人都不得阻攔,名聲著實不小,一些官員對之也算是深惡痛絕。那些官員一路保護那些告禦狀的,未嘗沒有算計報複之心。
憑什麼他們俸祿極低,同時貪汙幾十兩就要被剝皮揎草,他的那些個兒子俸祿極高,並且為非作歹卻毫發無傷。
哪怕他們知道這麼做也無法奈何魯王朱欽,但仍然願意這麼乾,至少能讓那些以為當今愛民如子的愚昧百姓們清醒一點,也能讓天武帝史書名聲差點。
以及讓更多的官員充分意識到。
不患寡而患不均,當今天子根本就沒想與他們共治天下,隻是把他們當做隨便打殺,餓不死就行了的家奴罷了。
方便他們日後抱團,共同實踐,什麼叫做君視臣如草芥,臣視君如仇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