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抵達官府,擊鼓鳴冤後,趙虎和林氏被帶入公堂。
公堂之上,氣氛莊嚴肅穆,“明鏡高懸”的牌匾高懸於正上方,散發著威嚴的氣息。
趙虎和林氏跪在堂下,趙虎深吸一口氣,努力讓自己鎮定下來,隨後將事情的經過一五一十地陳述出來。
“大人,草民趙虎,是礦山的一名礦工。前些日子,我妻子林氏突然失蹤,草民心急如焚,四處尋找。在廢棄礦洞發現了我妻子的衣物,本以為是意外,可後來發現種種跡象表明,這一切皆與礦山礦主錢富貴有關。”
趙虎聲音洪亮,條理清晰,將從妻子失蹤前的異樣,到發現礦主親信周福的詭異行蹤,再到成功救出妻子的過程,細致地講述出來。
林氏在一旁默默流淚,時不時點頭,對趙虎的陳述加以佐證。
她的淚水裡,有對這段噩夢般經曆的委屈,也有對即將到來的正義審判的期待。
錢富貴被帶上公堂時,依舊滿臉橫肉,目中無人。
聽到趙虎的指控,他先是臉色驟變,隨後立刻擺出一副無辜的模樣,百般抵賴:“大人,這純屬汙蔑!我錢富貴在這一帶經營礦山多年,向來奉公守法,怎麼會做出這等傷天害理之事?這趙虎定是想訛詐我,還請大人明察!”
他一邊說著,一邊偷偷用眼神示意身旁的管家,試圖暗中疏通關係。
然而,趙虎早有準備,將搜集到的證據一一呈上。
有周福藏匿林氏的小屋物證,還有幾位知曉內情的工友的證詞。
每一份證據都如同一把利刃,刺向錢富貴的防線。
隨著證據的不斷展示,錢富貴的臉色愈發難看,額頭上冒出細密的汗珠。
他開始坐立不安,眼神閃爍,狡辯的聲音也越來越弱。
就在這時,錢富貴突然發難,他買通了公堂上的一名衙役,企圖讓其銷毀證據。
關鍵時刻,李大力再次挺身而出,他憑借敏捷的身手,製服了那名衙役,阻止了證據被銷毀。
李大力這一行為,讓在場眾人都對他刮目相看。
主審官員見狀,重重地拍了下驚堂木,嚴肅說道:“公堂之上,豈容爾等放肆!今證據確鑿,錢富貴,你還敢狡辯?”
說罷,便詳細列舉錢富貴的罪行,依據《大清律例》中關於非法拘禁、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等條款,對案件進行剖析。
原來,在乾隆年間,雖礦業繁榮,但對礦山管理及人員安全保障有明確法律規定,錢富貴的行為嚴重觸犯了這些律條。
錢富貴見大勢已去,癱倒在地,承認了自己的罪行:“大人,我錯了。我確實是為了掩蓋礦山的安全隱患,防止林氏告發,才讓周福將她關起來。我一時糊塗,犯下大錯,求大人從輕發落!”
清朝的司法程序雖繁瑣,各級官員需層層審核案件,但在如此確鑿的證據麵前,也不得不依法審判。
經過一番審理,主審官員最終宣判:“錢富貴,為一己私利,罔顧他人生命安全,非法拘禁林氏,其行為惡劣,觸犯大清律法。現判錢富貴入獄服刑,沒收部分財產,用於改善礦山安全設施及補償受害者。周福作為幫凶,同樣依法懲處。”
聽到判決,趙虎和林氏相擁而泣。
這淚水裡,有曆經磨難後的解脫,有對正義得以伸張的欣慰。
他們知道,這段痛苦的經曆終於畫上了**,而他們的生活,也將迎來新的開始。
經此一役,礦山的礦工們在趙虎和李大力的帶動下,開始團結起來,共同要求改善工作環境,維護自身權益。
而李大力憑借高強的武藝和正直的品格,成為了礦工們的主心骨。
林氏也在這場變故中逐漸成長,她不再隻是依附於趙虎的柔弱女子。
她利用自己在女紅方麵的技藝,組織礦山上的女工們成立了一個小作坊,製作繡品售賣,不僅增加了收入,還讓女工們有了自己的事業。
閒暇時,她還會跟著李大力學習一些防身之術,為自己和姐妹們的安全增添一份保障&bp;,在這個男尊女卑的社會中,努力為自己和其他女性爭取更多的尊嚴和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