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這個罪可大可小。
當然,討論罪名到底大還是小的前提是,有人控告徐希羽和柯欣瑩非法拘禁。
健身教練可沒有控告過。
他從頭到尾跟警查說的,就是之前跟徐希羽說的那套話。
“我被柯天寶打了,是徐希羽讓人拉開的,拉開後他見我穿的少,所以讓人把我帶到了彆墅裡。
但是在彆墅裡,柯天寶還是很生氣,所以再次對我動手。徐希羽看到這個情況,怕鬨出什麼問題來。
所以讓人把我帶到車裡休息,休息的過程中,沒有拘束我的行動,甚至那些跟過來的安保,都是站在車外的。
後來可能是見我太久沒動靜,他就出來問我有沒有報警,我說剛剛逃跑的時候太急了沒帶手機,然後他就把手機借給我報警了。”
該說不說,這套話屬於是有細節有邏輯,證據鏈也對得上。
所以,就“抓奸打人”這件事情來看,徐希羽和柯欣瑩就是單純在這裡配合調查。
既然是配合調查,那為什麼網上會有“非法拘禁”的這個說法傳出來呢?
很簡單。
這玩意就是徐希羽安排人放的。
不先整個【涉嫌非法拘禁】的謠言出來。
怎麼要求警方迅速出具案情通報來辟謠?
不辟謠,怎麼合理的、順暢的把劉念珠和健身教練偷情的事情曝出來?
有些家醜,得“被迫”曝光才行。
自曝家醜和家醜被迫曝光,這在輿論形象是有很大差異的。
通俗的來講,前者的描述是“因為柯欣瑩和家裡人關係不好,所以她拚命在網上曝光家醜,試圖通過這種行為出氣,同時在爭家產上獲得優勢。”
後者的描述是“即便柯欣瑩的家人那樣對待她,即便她的家人乾了這麼多荒唐事,但是在關鍵時刻,她還是選擇拋開成見拚命挽救家人的聲譽。”
這區彆就和“一個大學生當小姐”和“一個小姐考上了大學”的區彆一樣。
描述不同,給人的觀感不同。
畢竟“家醜不可外揚”這個概念對於很多人來說根深蒂固,網上喜歡勸人大度的人可不少。
道德高地是一定要搶占的,這是在輿論上站穩腳跟的基礎。
當然,搶占道德高地的隻是目的之一。
另一方麵,徐希羽就是想通過這一出告訴接下來要被牽扯進來的人,不是我徐某人和我女朋友要搞事情。
實在是有些事情失控了,我們倆也很無辜的。
這些算計,柯明成一時半會自然是沒有意識到。
大約五十分鐘後,在他的緊趕慢趕之下,他終於是趕到了這個派出所門口。
坐在車上,隔著車窗看著那個藍色的大門。
他再次在心裡祈禱起來。
“最好是劉念珠開竅了,最好是劉念珠用非法拘禁和敲詐勒索反將了那兩個賤人一軍。劉念珠,你可千萬給點力。
把你平時在床上那股子力氣拿出來!咱們可都是從老不死的壓榨下拚殺出來的,你可千萬不能給我丟份呐!”
就這樣,他坐在車上祈禱了好幾分鐘。
剛決定掏出手機給劉念珠打個電話,試探一下口風。
可就在他掏出手機來的那一刻。
他發現維博又給自己推送了一條新聞。
標題赫然寫道:【朝陽警方辟謠,柯欣瑩與徐希羽涉嫌非法拘禁係不實消息】
看到這個標題,一個極其不好的預感在柯明成的心裡升騰而起。
他一邊慌亂的點開,一邊罵道:“他媽的收了錢是吧,這麼快就出來辟謠,有一個小時嗎?”
罵著罵著,一份藍底白字的通報出現在了手機屏幕上。
【經調查,涉事雙方為王某(男,6歲)與柯某(男……
柯某於今日晚1時左右,在家中撞破王某與其母劉某(女,39歲)婚外情。雙方遂發生激烈爭吵,進而升級為肢體衝突……
……1:48,王某借用徐希羽手機報警,我局接到報案後,迅速組織警力趕赴現場,依法對涉事雙方進行了控製……】
警方的通報很長,詳細的描述了事情的經過。
且在通報的內容中,直接用真實姓名點明了徐希羽和柯欣瑩隻是協助調查,不是因為涉嫌非法拘禁被傳喚,希望網友不要傳播不實消息。
當然,由於時間太短,還沒有結案,所以沒有寫處理結果。
但結不結案的已經不重要了。
柯明成已經看麻了。
網友看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