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國棟看他油鹽不進心中憤怒卻又無可奈何,他們沒想到就是貪圖了裝修便宜,這房子舍不得空半年通風。
現在要賠那麼多錢。
“你的訴求我們這邊一定滿足,你得饒人處且饒人行嗎?”
“沒看到賠償之前,你不用給我談這些。”季懷之掛了電話。
徐國棟想了想又去谘詢了律師朋友,對方了解了情況,看了網上的發言和季懷之上傳的證據。
建議他們家私下和解。
事情越拖到後麵對他們越是不利。
對方準備的太充分了,連專家谘詢的證件都有。
讓他們家去提著東西去道歉,該賠償賠償,儘量把影響放到最低。
另外這位律師朋友知道他們家不止這一套房子在對外出租:“我勸你們家把租出去的房子都先收回來。”
“這些劣質裝修的材料該銷毀的銷毀,不然後麵你們隻會損失更多。”
“要是他們一起起訴你們的話,法院判定你們房東因提供存在嚴重健康隱患的居住場所,除了這個孩子的醫療費,民事賠償外,可能還涉及行政處罰。”
徐國棟聽完以後又問:“行政處罰的話就是交罰款對吧?還會有其他問題嗎?”
“國棟啊,你們家裡人要是知道這些房子存在安全隱患,知道這些材料很劣質不能作於房屋裝修,你們卻仍然用於裝修還不通風直接出租出去了的話。可能會涉及刑事。”
徐國棟回憶了一下:“我聽我爸媽說當時裝修的時候確實不止裝修了那套房子,但有這麼嚴重嗎?”
徐國棟的語氣有些不信。
但是他還是覺得太重,都懷疑是不是朋友在嚇唬自己。
“房東明知房屋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如甲醛超標等可能危及租客生命健康的情況,仍將房屋出租,且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刑事犯罪,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律師朋友說的很明白。
徐國棟也有些慌了。
“那.....那我們打死說不知道這些材料的問題不就行了嗎?”
“不是你們這麼說法院就會信。你們裝修的錢要是在正常範圍內的話,你們可以去起訴裝修公司啊。”
律師:“畢竟他們是在你們不知情的情況下,用的這麼差的劣質材料。”
徐國棟:“我覺得不太行,當時都是有合同的。上麵的材料信息都寫得很清楚。”
而且那個裝修公司都不知道倒閉沒有。
律師:“所以你現在按我去說的做,賠償肯定是跑不了,就看是多是少。”
徐國棟抬頭:“兄弟,你說我現在去把那房子裡的裝修拆了是不是就沒證據了?”
律師搖頭:“你還是去找一個律師了解一下吧。”
“但是現在熱度已經在這兒了,我建議你還是花錢解決,你把人逼急了到時候你可能隻會損失更多。”
說完拍了拍他的肩膀就走了。
人剛走轉眼馬芳就打了一個電話過來,語氣還有些驚慌:“兒子,我們的租客要退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