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家裡人讓我捎話給你,你哥哥說你父母那邊不用擔心,有他在外麵照顧著,實在不行也還有你兩個姐姐可以幫忙;你老婆說,孩子和她你也不用擔心,實在不行也還有她爸媽可以幫忙,總之家裡人都等著你回來,家裡的事你都不用擔心,主要是你自己照顧好自己,把自己的事情處理好。
你現在是嫌疑人,沒辦法跟家裡人見麵,也不允許信件來往,你看,旁邊也貼著各種細則,提審細則,律師交談細則,等等,這些你都不用管,我都會提醒你,該弄的我都會給你弄好。
我也跟你家裡人說了,家裡人是可以給你寫信的,郵寄地址我也發給了你家裡人,家裡人說會給你寫信的,後期你看看能不能收到。有什麼要說的,或是在裡麵需要什麼,我來的時候你都跟我說下,這次先給你充上5000塊錢,你在裡麵買買東西,日用品呀啥的,這裡一個月能開兩次大帳,就是零食呀飲料呀啥的,家裡人也讓我囑咐你不要不舍得花錢,知道裡麵吃的很差,讓你多買點大帳,該吃吃,該喝喝,身體不要搞垮了,身體健康最重要。
然後你的眼鏡的話,原先的那副沒辦法帶進來了,隻能重新配一副,到時候我給你帶過來,你說個度數,我讓你家人給你配一副符合要求的,冬天的衣物家裡人也都讓我帶過來了,等會我跟你會見完,就拿過去讓他們檢查後給你送進去。
生活上的事你看看還有什麼要說的,沒有的話我就跟你再說說以後案子的流程,你心裡好有個數。”律師不緊不慢的說道。
“好的,暫時沒有了,謝謝宋律師。”寧致遠哽咽的回答道。
“好的,我知道你也是第一次碰上這種情況,肯定有很多疑問,你先彆著急,先聽我說,等我說完了你有什麼不明白的再一起問我,可以吧”,律師問道。
“可以的,還請您詳細跟我說說,謝啦”,寧致遠說道。
“好的,沒問題,這也是應該的,那接下來我先給你說說具體的案件流程。
“是這樣的,從嫌疑人被抓到最終審判,整個過程涉及多個法律階段,每個階段都有其特定的時間限製規定,我先大概跟你描述下。
第一個階段是偵查階段,一旦涉及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會被刑事拘留,刑拘後公安機關會在24小時內將犯罪嫌疑人送到看守所,並通知其家屬,這個你應該心裡有數了,你就是這麼過來的吧,寧致遠點了點頭。
後麵的話刑事拘留期限最長為37天,如果公安機關認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會向同級檢察院報請批準逮捕,檢察院在7天內作出是否批準逮捕的決定。逮捕後,偵查階段的羈押期限一般為兩個月,但在複雜案件中可能延長至七個月。
這個過程很關鍵,你現在要先看要不要逮捕,不逮捕的話很快就可以回家了,要是逮捕了,那就有點麻煩了,這個具體一會再說。
再接下來是審查起訴階段:公安機關完成偵查後,會將案件移送至檢察院進行審查起訴,檢察院需要評估證據是否充分,是否滿足起訴條件。
一般情況下,檢察院對於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內作出決定;對於重大、複雜的案件,這個期限可以延長半個月;如果需要補充偵查,可以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進行補充偵查,補充偵查的次數以兩次為限,每次補充偵查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
最後呢是審判階段:檢察院認為案件滿足起訴條件後,會將案件移送至法院,法院將安排開庭審理,審理過程中包括法庭調查、證據展示、辯論等環節;一般情況下,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特殊情況下的案件,審判時間可能會延長。
具體的話就是這樣,你也不用完全理解,反正你案件到了哪個階段、以及相應的階段會發生什麼、有什麼要注意的,到時候我都會再跟你細說,關於這塊你看看有什麼想要了解的,可以問我。”宋律師說完看著寧致遠。
寧致遠思索了一下,信息量太大,第一次與這些打交道,無法一時間在腦海裡形成清晰的邏輯,稍微想了想之後,寧致遠對宋律師說:“沒有什麼要問的,流程的事我就麻煩您幫我把控好了。”
宋律師說道:“好的,那接下來,我們就要談談你這個具體的案子了。
首先跟你說明一點,跟律師的會見全程隻有錄像,是沒有錄音的,這點你完全可以放心。退一萬步講,司法部門也不可能做瞞著咱們偷偷錄音的這種事,因為除了會增加相應的監控成本之外,一來跟律師的談話也無法作為法院審判的證據,二來如果真有這種事情的發生被曝光了,那他們就要接受流程不合規的申訴,這對司法體係來講簡直是個笑話,就不僅是損傷司法流程形象和公信力的問題了。
所以,有什麼情況你可以如實說,不要有任何心理負擔,更不要有一點隱瞞,不然我也不知道該從哪個方向為你辯護,總之我們的對話隻有你知我知,我做的記錄也會嚴格保密,除了我之外不會有任何人會知道,你要相信我的職業道德,更要相信我的職業能力,但所有的這些都是要建立在能形成完整鏈條的證據之上的。
我也大概聽了你在外和公司的交談,我明白你最終的訴求就是把當時事情發生的實際情況講清楚,但我告訴你,你覺得這很簡單,但事情走到這一步,很難了。
首先辦案講究證據,那你所說的事情真實與否就不是排在第一位的了,至少在證據的這個角度上講是這樣,這點你心裡要有數,雖然這可能在你看來很難理解、或者說不合理。
反正你先把實際情況跟我說說吧,我記錄一下,然後再看怎麼能形成證據。等承辦將材料送檢了,我就可以去閱卷了,到時候也能看到對方的口供了,到時候我們再核對。明白了嗎?”
寧致遠點點頭,開始了自己的講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