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束“圓尾巴”的購物之旅。
霍奇又順道在上城區商業街其他地方轉了轉。
“奧法之光”內依舊人潮湧動,街頭還有供人休息、聊天,類似咖啡館一樣的地方。
不過他注意到,那些高腳杯裡並不是黑褐色的濃稠液體。
反而跟清水一樣,散發出點點熒光。
霍奇還在另一條街上找到了經常聽人說起的亞爾諾德城邦銀行。
高大石柱,十幾米的台階,來來往往者全是精英打扮,他隻站在遠處觀望了一眼,並沒有進去。
不知為何。
雖然上城區建築更宏偉,人們生活水平肯定也更高,但總給他一種格格不入的感覺。
相比較之下,他還是更喜歡“豐饒金杯”裡所有人開懷大笑、喝酒吃肉的氣氛,甚至有點懷念起不久前的地底世界冒險。
於是在這個念頭的驅使下。
他步行返回了下城區——這花費了他整整一個下午,不過霍奇認為非常值得。
至少他看到了多利亞河的江水滾滾而下,將整座城市一分為二,白磚砌成的大橋莊嚴肅穆,兩名小孩蹦蹦跳跳地從他身邊穿過。
流水聲、笑聲還有風聲……
讓他心情格外舒暢。
在“豐饒金杯”享用完蘑菇湯以及烤肉套餐後,夜幕低垂,霍奇順路回家的時候還往布萊克家門口看了看。
令他意外的是。
大門緊閉,裡麵沒有任何光亮,說明布萊克並不在家。
不知道這名騎士同伴乾什麼去了。
霍奇沒有多想,步履匆匆,回到光榮街36號——門口有一個包裝嚴實的紙質包裹,看來衣服比他要先到家。
一走進家門,滿身的疲憊感頓時湧現出來。
羽毛筆迫不及待地從他口袋裡飛出,在羊皮紙上寫下憋了好久的話。
【主人,你真的要成為一名男巫嗎】
霍奇挑眉:“怎麼了,成為男巫不好嗎?你彆告訴我男巫與吟遊詩人的道路也是衝突的,我隻要一彈琴就會暴斃。”
【也不是這個意思】
羽毛筆有些猶豫。
【我隻是認為,你還是應該將重心放在創作傳奇故事上麵,這才是吟遊詩人的本職工作】
“我可沒有忘記啊。”
霍奇搬出大道理。
“你看——我隻是借鑒了優秀前輩們的經驗,吟遊詩人戰鬥能力不足,很難參與到高難度冒險任務中,借助男巫的力量,我才更有靈感去創作,不是嗎?”
羽毛筆僵在半空中。
它怎麼也想不到,那些素材卻最終成為反駁它的理由。
不到一天時間,來自過去的回旋鏢就狠狠擊中了它。
“放心吧,我絕對是一名很有規劃的吟遊詩人。”霍奇憋笑道。
他看向這支極具智能與人類情緒的神奇羽毛筆,一個大膽的想法突然在腦海中浮現。
既然羽毛筆本身就擁有智力。
對吟遊詩人的了解比自己還要充足,而且不用吃喝,也不用付工資。
女巫會能雇傭稻草人。
我為什麼不能讓羽毛筆自己乾活呢?
霍奇眼珠子一轉,嘗試用話術開導:
“其實我最近一直想靜下心來創作,但你也知道,生活中有各種瑣事,包括吃飯睡覺等等,太頭疼了,所以我想到一個辦法。”
【什麼辦法?】
天真的羽毛筆沒有其他心思。
還以為霍奇是真心要把時間用在創作上。
“我打算把提供靈感的艱巨任務交給你......就這樣吧,你晚上通宵創作一篇故事出來,要求與《冒險者不掉坑指南》的風格契合,文字寫實,情節能夠吸引讀者,明天早上我再看看。”
霍奇微笑著起身,離開書桌,末尾又補充上一句。
“對了,寫得好的話,我會考慮放進正文裡——當然,是經過修改與藝術再加工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