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男人有些感慨。
“我以為你徹底爛了,沒想到還能收到你的消息,真是太好了。不過,說到生意你為什麼不找貝恩斯?”
迪邦苦笑一下,他想了想還是說了。
“我從前的失敗背後好像就有貝恩斯的影子。”
“諸神在上,你說真的?”
“我隻是沒證據,但是我已經不敢和他有任何接觸了。”
迪邦十分肯定地說:“任何,接觸!”
他說得斬釘截鐵,十分肯定。
男人也知道這個名叫貝恩斯的人的確可能有問題。
仔細想想也是如此啊。
貝恩斯也是一個德林人,但他把家業拋棄在美帝斯立足,現在是一個美帝斯人了。
美帝斯的商人,出了名的狡詐。
如果說他的名聲好,那這裡麵一定有問題。除非他是個窮黨。
想了想男人覺得這裡麵水太深,他就不管了。
“好吧,讓我們重新說生意,我已經帶來了機器圖紙,但我要看到錢,你明白我的意思,對嗎?”
迪邦看了一下龍根。
龍根抽了口煙,把大皮箱子一下拎起來嘭地拍一張桌子上。
頓時,白色的浮灰揚起。
那男人抽出口袋裡的手帕捂著口鼻,忍不住罵出來。
“法克,法克。迪邦,看看你帶來的是什麼人!”
迪邦後退幾步,他有些無奈,聳聳肩,才道:“沒辦法,我的第一桶金在他身上,他是金主這項生意的掏錢人,我能怎麼辦呢?”
男人用布片擦他的眼鏡片。
他歎氣道:“唉,算了,怎麼辦呢,這才是你啊,要不是這脾氣,也不會落到現在這步田地,好在你好人有好報,居然有一個人願意幫你,為你掏錢。啊,你也隻能找這個中土人了,你知道的,知道你消息的那些人是不會再給你身上掏錢了。讓我看看,這個包為什麼這麼重,哦,諸神在上,竟然全是光洋,不是紙幣!哈哈哈……”
迪邦一笑。
這個男人當然開心了。
光洋和現在的米幣對比是最容易的。
一比一。
你說這光洋的價值厲害吧!
但正常情況下,光洋隻在中小層群中使用,大宗交易,很少用到。原因就是,光洋太良心了,鑄幣時是太實在了。
每一枚大片的光洋都是份量十足。
丟地上就是一個響兒。
吹一口氣能在耳邊叫半天。
這就是光洋。
這時代最好的錢幣之一。
它僅有一個缺點。
那就是——太笨重了。
所以很多人仍然要用紙幣,特彆是當此之時的世界大國,強國,都在無一例外不遺餘力的發行紙幣。
一是用來割底層人民的韭菜。
二就是方便大宗的交易。
但是,各國的貨幣價值不一。
這就給兌換造成了麻煩。
特彆是現在是戰亂之時。
所以這時米幣比較堅挺。
而光洋卻能和米幣一對一,讓麵前這個男人怎麼不高興呢。這可真是,大賺了一筆呢。
迪邦告訴這個男人。
“這是訂金,我們先付訂金,你得給我搞到機器我才會支付尾款,兩千光洋,你數清楚了。”
男人提了一下皮箱。
“不用數,一塊塊數要數到什麼時候,光洋就是這點不好,全是一塊塊的,因為大額的光洋沒人承認價值,所以正常我需要拎一下,知道大概重量,也就知道大概是多少錢了。有了這錢,我才能真去拿機器,還得運過來,順便問一下,你有尾款吧!”
“當然,如果我騙了你,我就真的沒機會了,施特拉爾,你明白我的。”
“好吧,你如果是個卑鄙小人,也不至於混成了這個樣子了,話說,這麼重,你們是怎麼,怎麼,拎到這兒的!”
男人把皮箱提起來,但很快就放下了。
“我現在算是開始明白為什麼人們要用紙幣了!”
他看手,手指都有些發青了。
又沉又重又勒手。
他恐怕拿不動這錢了,這簡直是笑話。
於是他狠下心,把袖子撕了下來,這才提起了皮箱。
“那麼,就這樣。”
他說著走了。
他一走,龍根和迪邦都鬆了口氣。
“為什麼不開一家公司,而是隻要機器呢?”
迪邦看向他的朋友。
“為什麼?因為我手頭裡的錢暫時花完了,你知道,那需要一大筆錢,我在事業初創時,隻能精打細算每一筆的開支。”
“喔特法克,”迪邦幾乎跳了起來。
“該死的,那你打算怎麼支付機器的尾款!我可是已經賭上了我最後的信譽,如果這一次出事我就真的完了,相信我,那時我不知道自己會做什麼!”
迪邦是一個一直都在堅守底線的男人。但倘若他真的一敗到底,連最後的信譽也沒有了,他真不知道最後會發生什麼。
也許有一天,自己也會變成自己厭惡的那些人。
每天除了喝酒就是打人,或被人打。
直至某一天,某一時刻,凍死在橋下某個地方。願諸神保佑,那時的他腳上還能有一雙鞋子。
“你不知道嗎?”
“知道什麼?”
正說著呢,一群人隱約出現。
這些人,不多,大約五六個,也許七八個,但那不重要,重要的是,這些人有一個算一個,都不懷好意,有拿帶刺鐵棍子的,也有用小刀,用斧頭的,一看就是一群兄弟會的。
之所以不用銃子,是不想引來租界兵和巡捕房的人。
“法克,這是怎麼回事?”
迪邦最怕這個了。
以往因為他是一個西極老爺,倒也沒怎麼遇上這種事,至少不會被兄弟會卷進來。
因為在海都,死一個西極人,哪怕是一條西極敗犬,也依然是要被西極老爺們問話的,也就是真正追究。
所以為免麻煩,兄弟會不會對西極老爺動手。
但這不是說,不會動手。
有時也是要動手的。
就動手了,殺了你,又怎麼樣!
哎呀,迪邦最怕的就是這種事。
怎麼還偏偏就是發生了這種事呢?
倒是龍根穩如老狗。
“彆叫了,我早有準備。”
“你能有個什麼……”
迪邦說著怔住了。
因為小屍妖動了。
它看起來小模小樣的,但跑起來就一陣風,所過之處就沒人能站著。
她的出手,就是跑過去,拍一下奪走對方手上的武器,再給對方腳上踩一腳。
同時上腳一踢。
這人就倒地上了。
起不來。
完全起不來。
一個人的腳趾腫了,小腿骨有一到二根的脛骨斷了,他光疼得就滿地上打滾了,還怎麼可能站得起來?
所以隻是很短的時間,這地上就倒了一地的滾地葫蘆。
迪邦看得目瞪口呆。
這個小矮子女孩,這麼能打?(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