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
為了維持生計,營養,你小屍妖選擇性的吃幾個壞種是沒問題的。
但倘若你小屍妖喜歡上了吃人的感覺,隨意的到處吃人,那就對不起了。
劉三醒甚至未必需要出手。
自有高人到時收了它。
這就不關他劉三醒什麼事了。
小屍妖吞吞口水,終究是忍住了吃人的想法。
她早已經過了衝動期,就算一直不吃也無所謂。反正都習慣了。屍妖的生命力極其強大,是顛倒法則的產物。
生命力極其充沛。
不吃人。
隻是餓點罷了。
又不會死。
一夜無話。
到了天將放明之時。
好吧,已經不用說廢話了。
麻三這個機靈的人已經發現,整個軍營都是呼聲一片。這個時間段兒,所有的人都在睡,得虧這裡是絕蟲藥道,不然,野外的這個環境,光蚊蟲鼠蟻就讓人吃上一壺了。
麻三的人,大約二三十個,原本以為有一場血戰呢,沒想到是如入無人之境。就輕輕鬆鬆來到了軍營之中,見到了張爺。
小張爺早睡過去了。
旁邊是陰二娘。
這女人最不堪。
她是表麵光鮮,其實身體抵抗力直線在下降,所以早早就睡過去了。
現在仍沉迷著呢。
一雙腳約摸是怕冷,縮著,卻讓張爺一把抱著當枕頭。
這兩人,奇妙的睡姿,直是讓人忍不住想要笑。
麻三用上了涼水。
這玩意真是萬靈藥。
一潑也就讓張爺醒了。
張爺是什麼人呀,大風大浪都見過,看到麻三與一眾兄弟們的笑臉也不激動,平靜自若道:“乾嘛,聚這一堆的,彆光顧我一個人,把其餘兄弟也給救下,好家夥,乾的不錯,我還以為要很久呢!我再眯一會。”
眾兄弟沒動。
倒是麻三上前,小聲道:“張爺,二娘的腳香不香啊?”
張爺先是一愣。
反了天了,什麼時候,麻三這人這麼膽大,敢和我開這種能害死人的玩笑!
咦?
玩笑?
張爺低眼一掃。
好家夥。
陰二娘的雙足正被他抱著墊在頭下享受著呢。雖然說二娘的腳底板有很多塵灰,但不考慮這點,二娘快鞋上還是挺漂亮的。未纏的天足,那曲型迷人,真不是說笑的。
麻三,張爺,都是正常人,審美也是正常的。
對於舊時代的白幼瘦真是一點也欣賞不來,不是說不好看,但彆扭,憋屈。
而陰二娘就不一樣了。
她跟隨蜂娘子學藝出來的。
一身武功就注定她不可能是個白幼瘦。
事實上陰二娘皮膚有點發黑,身高也近比男子,和一群男人站一起絕不突兀。
特彆是她腿長腳大。
對,她一般都穿男人鞋的。
女人鞋碼少有適合她腳型的。
即便是有,往往也比較緊小,夾腳。
所以還是穿男人的鞋子。
最多改一改,給鞋麵上繡點子什麼。
穿這樣寬敞適腳的鞋子。
所以她輕功才好啊。
一雙三寸足,能跳得高,蹦得遠,跑得起來嘛。
故此在很多常盤山人眼中,陰二娘絕對的是大美女。
所以他們都在羨慕嫉妒的看張爺。
張爺發現此點也是嚇了一跳。
看到陰二娘仍然在睡,沒醒。
張爺這才拍拍胸口鬆了口氣。
他立刻凶巴巴的對眾人道:“你們什麼也沒看見,什麼也沒發生!”
眾人連連點頭。
喜歡陰二娘是一回事。
但陰二娘的脾氣是真不敢恭維。
那就是一母老虎。
而且是母老虎中的母老虎。
坦白說整個常盤山不知有多少人都在喜歡陰二娘,想把她給娶了,以後天天給她端腳盆子都認了。但終究隻是想法,沒一個敢的。
甚至,張爺也不敢。
其實張爺對陰二娘沒想法嗎?
當然不可能。
隻是一來張爺家裡規矩森嚴,老爺子早早給張爺娶了老婆。這是張爺唯一不爽的地方,但人都已經娶了,他可以對那女子不理不睬,但不能休妻彆娶。
老爺子在世,他不能休妻。
因為老爺子不允許。
老爺子將來不在了,他也不能休妻。
因為孝道。
所以他也就自己主動掐滅了心中對陰二娘的那點心思。
他的這點心思,有的人知道,比如老爺子,又如麻三,也有不知道的,如其餘的那些人。
包括了陰二娘。
當然。
陰二娘隱約有點感覺,不確定。
但陰二娘真沒往這地方想過。
這時她也醒了。
眾人皆醒,也沒人提起這一段,這事兒也就過去了。
隻有張爺低頭想了些什麼,然後又抬起頭來。
“前輩。”
他很恭敬。
他知道。
做到這一切,絕不可能是麻三,他沒那本事。
所以,是劉三醒出手了。
劉三醒也不廢話。
“你看到了,醒起來很快的,你們自己動手,動作快點。”
張爺笑了起來。
他回身對麻三,陰二娘,老四幾個頭領說道:“沒聽前輩說了嗎?動作快一點,把人全給綁了,再把銃子炮都收繳起來。”
不得不說。
張爺手下人還是比較多的,又比較能夠遵守紀律,所以行動力強,很快就把武器都一一收繳了,又把人一個個的用牛筋和水麻繩都係起來了。由於要綁的人太多,導致了繩子不夠用,隻好拆了幾張網子。這網子是之前和蠍妖戰鬥時破損了的。
終於把人綁好了。
劉三醒卻是在搖頭。
張爺道:“前輩,我哪裡不對了?”
劉三醒道:“你之前說的,你想成就一番事業,但你連一點小事都辦不好。你這繩子不夠用,到處搜羅繩子,為什麼不考慮把俘虜的人殺一批呢,人少了你繩子不就夠用了麼?”
張爺聽的是目瞪口呆:“……”
劉三醒一笑:“怎麼,覺得這樣不對?你在亂世啊,這時候,你有多少菜才能請多少人,你沒那麼多菜,就隻能減少不必要的人,做大事,這就是大事,你這都不明白,難怪我看你是成不了大事。”
張爺低下頭。
他感覺劉三醒說的是對的。
但有時候,對的不意味著是你喜歡的。
他忽然想到了他老婆。
他的妻子毛氏,是他父親老張爺千挑萬選給他娶的,說是對於他最好。
那女人,姿容秀美,絕對不醜。即便是曾經纏足,但因了自己,仍然放了。為了取悅於自己,她做到了十足。
要知道此女出身舊官宦世家。
纏足是一直都有的。
是當時很多女性身份地位的象征。
可就因為自己的不喜歡,她就放腳了。
但那又如何?
不喜歡。
終究還是不喜歡。
他不喜歡的,是這一整個人,不是一雙腳能改變的。
新婚第一夜他就離開洞房到書房睡的。
此後他更是拒絕和妻子見哪怕一麵。
所以他知道劉三醒可能是對的。
但他仍然想走自己的路。
劉三醒忍不住又說了一句。
“不過吧,你的選擇也未必是錯。按理說你這樣的人想做大事,應該短命才對。但命中注定你是長壽之相,不到一百歲你是死不掉的,或許正是你這個仁心給你自己添的福壽。”(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