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聚勝也嘟囔一聲,拍著鼓鼓的肚子,很是納悶。
“哈哈,這還是我沒放開,放開了能吃一頭牛。”
陳淩端著粥碗,吹牛逼道。
其他人當然不信,幾人說說笑笑,很快到了九點多。
“哎呀,這一說話就忘了時間了,都這麼晚了,俺該回家了!”
王聚勝揉了揉迷迷瞪瞪的醉眼,站起來後,肚子挺得跟孕婦似的,明顯吃得太飽,飯食還沒消下去。
不僅他,王立獻和六妮兒也是,尤其六妮兒比他爹明顯多了,一站起來,肚子漲得跟小西瓜似的。
“嗯,俺爺倆也回了。”
“素素,給獻哥和聚勝哥一人拿個手電筒,現在外麵挺黑的。”
陳淩摸了摸六妮兒的腦袋,說道。
這年代農村電器少,還沒路燈,九點多天已經黑透了,把胳膊伸出去都看不見手。
當真是伸手不見五指。
“不用不用,俺這離得近,走兩步就到了。”
王立獻擺著手不肯拿。
王聚勝則是喝多了逞強,陳淩隻好硬塞給他們才肯接下。
“富貴,俺明天還來幫你哈!”
王聚勝搖搖晃晃的推著車子,還不忘扔下一句話。
“嘿,這家夥……”
“比獻哥鬨騰多了。”
目送他們離去,陳淩笑著搖搖頭說道。
“熱鬨點好。”
王素素抿嘴一笑,挽上陳淩的胳膊,心情顯然很不錯。
也的確,以前村裡哪裡有人和陳淩來往啊?
就算來他家串門,除了看他家的笑話,也就是長輩們勸陳淩學點好。
還從沒這麼高高興興熱鬨過,王素素自然很開心。
對陳淩想變好這一點,更加深信不疑。
……
接下來幾天陳淩一直在收拾地,有王聚勝幫忙,上午三四畝地,下午三四畝地,三十畝地沒幾天就犁好了大半。
還剩下兩畝多地沒犁,陳淩留著準備挖個池塘,種點洞天的蓮花,再養一些魚。
弄完了地,陳淩和王聚勝吃了頓飯,就一塊朝著王來順家趕去。
陳淩是要還驢車,王聚勝則是去看看他家分地的事怎麼樣了。
到了王來順家,有不少村民在門外說話,議論著誰家分的地好,誰家分的地差。
什麼和某某家成了地鄰真倒黴,某某太不講理,老吃侵占)彆人家地,和他做幾年地鄰,少了三分地之類的。
這夥人說著正熱鬨,突然見陳淩和王聚勝過來,就都住了嘴。
這些天已經聽好些人說過王聚勝跟陳淩混在一塊了,其實不僅聽彆人說,他們也見過好幾次王聚勝幫著陳淩去犁地。
但現在見到這倆人走一塊,還是覺得驚奇。
陳王莊唯一一個大學生竟然和陳淩這個村裡最上不了台麵的懶漢混在一起,實在令人不可思議。
這時,就見陳淩把驢車上的花生和青菜拿下來,走進了王來順家。
用了人家小半個月驢車,該表示還是得表示一下。
即便王聚勝幾次說不用,但他爹早跟他兄弟倆分了家,驢是他爹養的又不是他的,一碼是一碼。
“喲,富貴來了,快進來坐!”
一見陳淩又拿了東西,梁桂珍這次熱情得很,她可打聽了,大棚蔬菜可是好東西。
去縣城菜市場買,一斤都兩塊錢了,貴著哩!(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