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完這事,在陳永勝家逗留了一會兒,就抱著娃往村裡自己家走去。
現在睿睿早已經分清楚農莊和家裡兩個地方了,剛拐到家附近的小巷子外,他就伸出小手,嘴裡叫著“媽媽”往那邊指,意思是媽媽在那兒。
如果沒有特彆的事,王素素是每天帶他過來的,把他放到學步車,讓他自己在院子裡和黑娃玩耍。
近來還加上了小金,兩個大家夥圍著一個小家夥打轉,在家幫著帶娃。
王素素也能安心給人看病抓藥。
“走,爸爸帶你回家找媽媽。”
陳淩笑著親他臉蛋一口,輕輕吹了一聲口哨,果然很快就有一黑一黃兩條大狗的身影出現在眼前。
這是早早就趕到這邊來等著他們了。
走到門前,往院子一看,王素素也來了,正在院子裡晾曬那些草藥。
很多草藥晾曬過後,還要切片,這些事全靠平時自己在家裡鼓搗,好在王素素喜歡做這個,不覺得枯燥乏味。
陳淩把兒子往學步車裡一放,小兩口就一塊蹲在院子中央的竹圃前炮製那些藥材。
兩人曬著午後的陽光炮製藥材,哢嚓哢嚓的用鍘刀切成小段或者小薄片,細心的忙碌著,享受著歲月靜好。
就是睿睿這臭小子仍然不老實,沒辦法,這個年齡段的小娃娃很少能安分下來。
喜歡在地上來回跑動,不願意再讓大人抱著。
睿睿現在呢,雖然自己走路不太利索,但是在學步車上那真是早就來去自如了,有學步車固定著身子,兩個小短腿邁起來跑得飛快,大人不看緊一點,他跑起來就跟一條撒歡的小狗似的,駕著學步車,追著兩條大狗滿院子亂跑。
還一趟又一趟的在陳淩和王素素身前和身後呼嘯而過,留下一串串清脆的咯咯笑聲。
“爸爸~”
不一會兒,他突然又停在東屋牆角下的竹籠跟前,小手指著竹籠裡邊的兩隻小鳥,喊起了陳淩。
那是王真真養的小烏鴉和小杜鵑,現在羽翼豐滿,羽毛全都長全了,模樣與大鳥沒什麼區彆,就是還不會飛。
“怎麼了?又想乾嘛?”
陳淩轉頭看了一眼,這小東西事情多得很,好奇心也強,看見啥玩意兒都想去跟前探個究竟。
王素素也往那邊瞧了一眼,頓時咦了一聲:“阿淩你快看,籠子裡鳥的不見了,彆是咱們吃晌午飯的時候,讓啥東西來家裡給吃了吧。”
“嗯?不會吧。”
陳淩一瞧,籠子裡確實空空如也。
但看自家兩狗都沒啥反應,起身過去在竹籠前後看了看。
這一看才發現,原來是這兩隻小鳥不知怎麼搞的從籠子裡跑了出來,正躲在牆根的陰涼處睡覺呢。
“你個臭小子,眼挺尖啊。”
陳淩捏了捏兒子小臉蛋,抓住兩隻小鳥,衝王素素道:“這兩個小東西也不知道怎麼跑出來的,應該是這兩天太陽有點火辣,它們有點受不了,跑出來躲陰涼地裡去了。”
“那給它們換個地方吧。”
王素素走過來一看,覺得妹妹放這地方確實是大半天都讓太陽照著,現在天氣熱起來了,鳥可不是受不了麼。
隨後蹲下來,兩手揪著兒子臉蛋搓了搓:“臭睿睿,你還挺能管事,你看到鳥跑出來了?”
“嘿嘿,媽媽~”
臭小子得意的咧著嘴笑,然後掙脫開王素素的手,繼續駕著學步車滿院子狂奔。
陳淩和王素素也不管他了,繼續坐下來炮製藥材。
忙活了大半個小時,王素素把處理好的分門彆類放到藥櫃裡。
這時,一輛自行車霹靂哐當的聲音從院門口傳來,下一刻就見王聚勝推著自行車走了進來。
“富貴,今晚有事沒?到俺家喝酒去啊,今天逮了兩樣稀罕東西,包你滿意。”
“喲,聚勝哥,這腰包鼓了,敢說大話了啊,是啥好東西。”
陳淩笑道,這兩天找他喝酒的人可不少,弄得下酒菜也是五花八門,不過比起以往,搞得都挺大方,也都很舍得。
莊稼人沒什麼文化,也不會變著花樣去玩,賺了錢高興了,也沒彆的事,就愛整幾個硬實的肉菜,喝兩口小酒。
“誰說大話了,真好東西,昨天俺家大頭從老河灣撿了一窩老鱉蛋,今天俺知道那裡老鱉多,就趁著晌午吃飯的工夫沒人,去那兒找了找,還真逮了隻老鱉,不隻老鱉,還用彈弓敲了兩隻老黃鵪哩……”
王聚勝嘿嘿笑著,挺著胸脯道:“咋樣?你就說俺這收獲咋樣吧?是不是好東西吧?”
“我滴個乖乖,你這真可以啊,老鱉就不說了,老黃鵪都能打到。”
陳淩真的驚訝了,老黃鵪這玩意兒可少啊,老黃鵪其實也是野鵪鶉的一種,但是身體羽毛是微微發黃色的,脖子花裡胡哨像是鷓鴣一樣,那肉極其美味,比野鵪鶉和野雞都要好吃得多,沒半點泥腥味。
“那可不是,今年老黃鵪多啊,野鵪鶉也多,俺看秧雞子也多起來了,再過二十來天,也就在水邊下蛋了,到時候去撿秧雞蛋吧。”
王聚勝咧著嘴樂嗬道。
秧雞子在他們這邊是春末夏初開始出現,比野鵪鶉之類要晚得多,但是肉的味道並不好,但是秧雞蛋還可以,和老鱉一樣,雖然也腥氣,但山裡人以前嘴上窮,吃不了正經肉,時間長了,吃蛋就有一手,自然有法子處理。
本章完(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