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也知道,人多的地方不能太放肆,不能不管不顧。
但是沒想到,小青馬剛把速度慢下來,隻聽前方一陣鷹隼的啼鳴,與鴿子的叫聲傳來。
陳淩趕緊勒停小青馬,循聲望過去,隻見一處民居的房簷上,赫然落著兩隻鴿子。
而鷂子更像是個大爺一樣,正落在房簷外的電線杆子上,悠然自得的梳理羽毛呢。
這架勢把陳淩差點看傻眼。
“我嘞個去,我還以為你們飛累了,在後邊停下歇著呢,沒想到眨眼沒看見,這就飛到前邊來了。”
“咕咕”、“咕咕”……
兩隻鴿子鼓著嗉囊在房簷攢動的腦袋你來我往的大聲叫了起來,仿佛是等的久了等無聊了,兩個家夥互相爭鬥嬉戲了起來。
“媽的,你們這是笑話我嗎?”
陳淩吹了一個響亮的口哨,“走,頭前開路。”
這三個家夥才聞聲而動,振翅飛向天空。
去了趟黃泥鎮,陳淩看了看些次品衣服以及布料的質量,當即就決定全部要了。
其實王慶忠的意思是沒準備要太多。
但是陳淩來這邊一看,質量還挺好的,哪怕是次品,也都不錯。
既然如此全要了得了。
次品雖然他不會當成正品賣,但是讓王慶忠他們在風雷鎮那邊先低價賣,趕趕集也不錯。
畢竟那個啥文化衫還見不到錢。
而風雷鎮外邊呢,碼頭上乾體力活的人不少,次品便宜點賣完全可以。
“東西還算不錯,下午我開拖拉機過來裝車。”
和韓闖兄弟倆說了聲,就又騎馬返回縣城,到了城南小院之後,讓小青馬和鷂子、鴿子先歇歇,歇完喂點水。
陳淩就拿出鋤頭,把一片野草除掉,在院子南半邊兒的菜園子裡撒了些種子,澆上未曾稀釋的靈水。
青蔥的秧苗便開始瘋長,開花、結果,果子很快就變成了一個個黑綠色的大西瓜。
陳淩蹲下來,挨個敲了敲,聽了聽聲響。
這黑西瓜不比那種花皮西瓜,皮太厚,聽不出來熟沒熟。
於是就隨便挑了一個出來,打開一瞧,西瓜皮有兩指多厚,瓜瓤很紅,子少肉多,光看品相還算不錯。
可陳淩切了一塊嘗了嘗之後,卻輕輕皺起眉頭。
“嘖,這味道,還是不太行啊,用靈水催出來的口感都比外界的普通西瓜差一點,這次的嫁接有點失敗啊。”
這黑皮西瓜是他用冬瓜嫁接出來的。
繼承了冬瓜的優點,皮非常厚,經得住長途運輸。
而且個頭大,一個西瓜平均十幾斤、二十斤,大一點的甚至能達到四十斤。
但是吧,也有冬瓜身上來的缺點,就是不怎麼甜。
彆說外邊種了。
就是洞天內部栽培,甜度也不高。
“現在長途運輸的問題解決了,口感又成了新問題……”
“難道還得在洞天裡頭再培育幾代才行?”
陳淩還是第一次體會到在洞天裡種東西沒種成功的滋味。
“唉,看來日月洞天也不是萬能的啊,不能瞎搞……”
“不過這也沒啥,回去換著花樣,再培育幾代試試。”
陳淩搖搖頭,對小青馬招招手:“過來,剩下的交給你解決了。”
西瓜沒種成功,但是桃子培育的還挺成功的。
或許這跟在洞天內的生長時間有關係的。
桃樹是陳淩剛得到洞天就種進去的。
生長時間長,現在都成了一片桃林了,可以說是一個自然繁育優化的品種。
“怪不得後世也就小日子那邊西瓜新品種搞得多,每年他娘的限量的賣,原來這東西沒我想那麼簡單。”
】
“說到底,還是桃子培育起來比較簡單啊。”
陳淩從洞天摸出來一個桃子,洗了洗,掰開後,果肉是深紅色的,非常奇特。
嘗一口,汁水四溢,甜美多汁。
這種奇特的桃子,外表與普通桃子沒什麼區彆,但是果肉的顏色卻大不相同,是一種罕見的深紅色。
這是陳淩用野生櫻桃樹嫁接的。
隻培育了兩代,就出現了這種奇特又好吃的新品種。
“這個品種不錯,明年在果園給桃樹嫁接一下,以後就當新品種賣,比現在的強啊。”
陳淩暗暗思量著。
然後把地上的西瓜收起來,收到洞天裡,又從洞天搬出來一個大冬瓜,奶奶的,冬瓜嫁接西瓜沒弄成,那就回去中午燉大鍋菜吃。
回去路上,又繞道轉去電話亭,給大舅哥王慶文打了個電話,讓他和王慶忠明天到鎮上等著,自己會送一車衣服和布料到風雷鎮。
通知到後,也不管邊飛邊玩的鷂子和鴿子,一路縱馬疾馳回家。
剛到家,就見老丈人抱著兒子嚷著什麼,高秀蘭還拿著一根大竹竿罵罵咧咧,一群狗在山坡上跑來跑去,汪汪叫個不停。
王素素則是仰著頭看著天空,拿著鷹哨在那兒吹。
“怎麼了這是?”
“阿淩你回來了正好,咱們家雞讓老鷹吃了好幾個,這鷂子也不在家,好幾個老鷹一個勁兒在天上打轉,趕快想想辦法吧。”
王素素見他回來,急忙說道。
在麥收或者秋收之後,莊稼收割完畢,田野上的野物就沒了藏身之處,很多山裡的老鷹便會趁機飛來,一早一晚天氣涼爽的時候,在田野上來回盤旋,尋找獵物。
這是很常見的事情。
二禿子也經常會參與進去,變變口味兒,陳淩還經常帶著兒子看那些老鷹。
沒想到今天,這些老鷹沒在田野上打轉了,居然跑來抓他們家雞吃了。(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