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你在都囔啥?”
那半大小子單手搭著拖拉機,迎著山風,很是瀟灑的回過頭笑道:“你也一塊來扒車啊,可帶勁了,還涼快。”
這時,陳淩三口兩口把桃子吃完,桃核吐出去,回頭對他們道:“今天拉了一車東西,後車鬥堆得又高又滿,不然可以直接載上你們。”
“哇,叔你真好。”
堂兄弟的表現,讓四妮兒女婿越發無奈:“……這是富貴叔,你嫂子家的富貴叔,咱們自家人,你說好不好?”
他前後重複了好幾遍。
二黑子這才有點反應過來。
停頓了一下,像是在想這什麼。
而後猛地抬頭,驚叫道:“嫂子家的富貴叔?他就是陳王莊的陳富貴?怎麼這麼年輕?”
然後眼神從剛才單純的善意熱情,一下子變成了熱切的崇拜。
哇哇亂叫道:“叔,俺聽說了,你前陣子打老虎了是不是?”
好家夥,一張口就又開始提這事兒了。
可見武鬆打虎比啥都深入人心。
要是真演了武鬆,上了電視,那以後乾脆彆回家了。
回家就讓人看猴子一樣圍觀,多沒意思。
不過少年人那熱烈的崇拜,還是讓陳淩有點心頭發熱,願意多說兩句的。
簡單聊了聊。
四妮兒女婿也逐漸放開了,嚴肅的表情也變成了笑臉。
他最開始也是挺崇拜陳淩的,但自從知道陳淩和老丈人王立獻家的關係,其實這個崇拜更多就變成了敬畏。
哪怕這大半年也沒見過幾次。
總是王立獻家農忙或者有什麼事情,才見到陳淩。
但不妨礙他對陳淩的尊重。
所以這一見麵,才會有點嚴肅對待,不想讓小堂弟在人家跟前亂蹦躂。
“你們兄弟倆乾啥去?羊頭溝到這邊可不近!”
“俺們是去風雷鎮那邊兒山上收雞的。”
“收雞?”
“對,俺哥倆收了雞,當天收當天賣,收完坐船就到市裡去了,賣到市裡的燒雞鋪子。”
“哦喲?這買賣聽起來行啊!”
陳淩眉頭一挑,心想本地除了黃牛肉,就是燒雞是一大特色。
後世黃牛肉都沒了,但燒雞還在,而且還上過美食紀錄片呢。
足有上千年曆史。
而這個時候,說實話,當地的燒雞比後世還要紅火。
原因也簡單。
後世發展快速,美食多種多樣,人們可選擇的東西太多了。
而現在,很多當地人一下子能想到的美食,就是燒雞而已。
掙到錢了,就盼著來一隻燒雞解饞。
能不紅火嗎?
“風雷鎮那邊的山上,養的雞很便宜,雞蛋也便宜。俺跟你說實話把叔,有一回,俺哥轉了幾個寨子,收了一大筐雞蛋,結果不小心,下山摔了一跤,摔碎了半筐,但就這,拉到市裡還是賺的。”
二黑子嘿嘿笑道。
四妮兒女婿也說:“當初回到家,俺家俺叔伯家可是把雞蛋吃過癮了,炒的蒸的,弄了大半鍋,足足吃了好幾頓。”
畢竟摔碎的雞蛋也舍不得扔啊。
碎的,沒流出太多的,能帶回去的帶回去。
全碎的,當場生火就烤了吃了。
一點也不肯浪費的。
“現在雞蛋不好弄了,雞還可以,有得賺。”
“那倒是,你們收雞挺不錯的,咱們市裡燒雞出了名的好吃,從山裡收雞賣也穩定。”
“哇,叔你也覺得這買賣行嘛,那俺們底氣一下子更足了,以後可得好好乾。”
在他們心目中,以及這兩年的各種傳言裡,陳淩可是最會賺錢的了。
得到他的認可,他們的信心一下就更足了。
跟打了雞血似的。
趕這麼遠的路,路上有陪同說話,也能緩解趕路的無聊與枯燥。
不過他們倆也沒一直扒著陳淩的車走到風雷鎮,剛入風雷鎮下邊的村寨就停下了,開始轉彎從山道拐入小路,上山下坡往村寨裡收雞去了。
其實和他們聊了一路,陳淩也有點關於自家雞鴨以後怎麼處理的想法。
但仔細思索,仔細衡量,暫時自己家的雞鴨鵝主要就是靠賣蛋,肉質雖然也是上乘,可要說大批量的去賣,還不用太著急。
就先把這個事暫時記在心裡。
同時也有點感慨,這時候的人為了賺點錢確實不容易。
像以前的二舅哥王慶忠,也是跟著馱馬隊走村串寨,販運倒賣糧食,一天要兜兜轉轉的走多少路,翻幾座山,他們自己有時候都數不清。
四妮兒女婿這個也是,在村寨收完雞,啥時候收夠了就要立刻往市裡走。
一收一賣,走這一趟,來回最少需要三天時間。
當然。
辛苦歸辛苦,也比種地見錢快。
這年月因為信息技術不發達,信息交流不頻繁。
價格是很不透明的。
貨物的價差可以拉到很大差距。
大山深處的東西尤其便宜,到了市裡轉手一賣,輕鬆就翻了幾倍的。
就如同那二黑子所說,他堂哥摔碎了半筐子雞蛋,到了市裡還小賺一筆呢。
所以……
辛苦點就辛苦點,能賺到錢也心滿意足、心甘情願,甚至渾身乾勁,一月連乾幾趟也不覺得累。
“如果我沒有洞天,沒有一夢知前世,是不是也會這樣呢?”
望著捧著小水壺,嘴裡嘰裡咕嚕的都囔不停的兒子,陳淩灑然一笑。
想那麼多乾嘛,現在這樣就挺好了。(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