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為了拯救其他人可以不惜一切,即便是自己的生命。”
“在他們的眼中,他人的生命永遠要比自己更重。
“隻是有的人的英雄生涯如燦爛的煙火,轉瞬即逝,因為他們在某一個危險的瞬間,選擇成為英雄。”
“而有的人,他們一直是英雄,無論是怎樣的危險都毫不猶豫,”
“那個人類就是這樣的人。”
“所以他不會眼睜睜的看著我們摧毀人類的城市,更不會舍他們於不顧。”
沒有人比人類自己更懂人類。
他並不是嬰兒時期被拋棄,被狼群撫養長大的狼孩,他來到狼群也不過不到一年。
七歲那年,他的媽媽車禍去世,爸爸一直養他到十三歲,也是車禍,離世。
賠了很多錢,但是因為年齡的原因,他寄居在大伯家,所以錢被大伯保管著。
他是大伯家庭的外人,除了最初的三個月內,他感覺到了親人般的溫暖外,後麵,大伯和伯母看著他的視線便越發的嫌棄,甚至是厭惡。
可能是上學需要的錢比較多,也有可能是他父親留下的錢已經被花完了,又或許是他們想要自己把父親留給自己的房子轉交給他們被他拒絕。
總之,他們對他的態度逐漸不像是親人,甚至連陌生人都算不上,反而像是“仇人”,不過大概也沒到那個地步。
他在大伯家生活了一年,十四歲的時候,他被以“十四歲就能夠照顧自己”的理由趕回了自己的家。
說實話,他當時沒什麼舍不得,反而挺開心的。
一個人的生活雖然有些孤獨,在學校也沒什麼朋友,但他就是挺開心的,沒理由的開心;隻是睡覺的時候總喜歡將電視打開,那樣睡覺感覺家裡還挺熱鬨的。
偶爾,看著父母的照片,也會委屈一會兒,不過不會流淚,他始終記得父親教導他的,男孩子要堅強一些,不能夠輕易的流淚。
他不知道懷念父母而流淚是不是涵蓋在父親所說的“輕易的流淚”的事情裡,但這是父親和他的約定,他想要遵守。
本以為這樣的生活會一直持續下去,但突然有一天,世界就變了。
學校的許多同學和老師都覺醒了超凡的能力,官方也有人到學校來對那些覺醒能力的學生和老師進行登記。
他們管這些炒飯的能力叫做異能。
而他當時並沒有覺醒,所以沒有登記。
之後,漸漸的,覺醒了異能的人越來越多;有些人覺得這是上天賦予自己的機遇,有些人覺得世界在發生他們所不知道的變化,有些人覺得這是末日到來前的征兆。
唯獨他,遲遲沒有覺醒自己的能力,直至第二次靈氣潮汐。
那是一種無法言喻的感覺,仿佛嬰兒置於母體中,溫暖而又令人安心。
萬獸靈火,這是他給自己覺醒的異能起的名字,也是冥冥之中他感覺最符合自己異能能力的名字。
他可以通過萬獸靈火融合變異生物的靈性,從而擁有對方的部分能力,並掌控對方。
這個掌控,並非是成為其主人,讓其臣服於自己;而是殺死它,掠奪其靈性融合,而它則會以火焰的形態成為他異能的衍生。
除此之外,萬獸靈火也給予了他對於萬獸先天上的壓製。
覺醒這個異能的他注定要成為所有變異野獸的主人!
本章完(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