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俊林揉了揉眼睛,難道是自己眼花了,或者工作太辛苦產生幻覺了
再看一次,的的確確是李婉婷,後麵竟然還有留有電話號碼。
李婉婷這個名字在十年前就從他的記憶裡自動刪除了,今天怎麼會出現在這裡
是誰在開玩笑嗎?現在已經是五月底了,愚人節早就過了。
高俊林深吸一口氣,把快件拆開,裡麵放著一張請柬。
黑色的請柬,如此醒目,如此詭異。
翻開,裡麵同樣的黑色用白字寫著:高俊林,我是李婉婷,我想見你,在老地方等你,六月二十二日來赴十年之約,不見不散。
黑底白字清晰地映入高俊林的眼簾,直擊他內心深處。
這是來自地獄的邀約嗎?
高俊林清楚:十年前李婉婷就已經死了。
他們一起害死了她。
他不相信一個已經死了十年的人還會來邀請自己赴約。
如果有鬼魂,李婉婷的鬼魂早就來索命了,何須等到現在。
排除鬼魂之說,就隻有借題發揮了。
過了十年安然無恙的日子,還想再過十年,二十年,一輩子……
曾經犯下的錯就這樣遺忘,塵封在記憶裡。
可是你不願記起,並不代表所有的人都會忘記,這不就有人找上門來了。
是李婉婷的父親
不是。
如果他知道事情的真相,他或者警察早就找上門了。
知道這件事情的除了自己就是其餘三個人,當初大家約定誰也不再提這件事,那以後他也轉學了,跟其餘三人再無往來。
難道是他們當中的人
是林峰嗎?
極有可能。
當初如果不是他,自己會落到這個地步嗎?
聽說他現在到處混,沒個人樣,保不齊他會以此來要挾自己,提出什麼非分要求,對於他這種以前的壞學生,現在的爛人,誰粘上誰倒黴。
自己隻所以讓父母給他轉學,避開他也是原因之一。
不過,以這種寄請柬的方式要挾好像不是林峰的行事風格。(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