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已經被他自動屏蔽遺忘了。這些都是秘密,足以致命,不能輕易想起,更不能示人。
當初他是抱著躲風頭的目的到上海的,那麼多的外來人口湧入上海,誰也不會想到他也在其中吧。
剛開始他蹲過窩棚,睡過地下室,全靠在工地上搬磚養活自己,而且一個工地還不敢待久了,害怕警察找來。一年過去,兩年過去,三年過去,竟然沒事。
上海的地皮也踩熟了,膽子也壯了,心也活泛了,反正這條命是賺來的,要活就活得痛快點。
那次工地老板欠工資,擱以前,他不會吭聲,也不是欠他一個的,再說自己帶著命案,躲都來不及,那敢冒頭。現在他想通了,餓死膽小的,撐死膽大的,軟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於是就約了幾個同鄉,把老板堵住,胖揍一頓,拿刀逼著,不拿錢來就廢了他,嚇得那老板趕緊叫人拿錢來。後來他就專門糾集了一幫人打架討債。隻認錢不認人,幾方的錢都吃。那些工地老板,包工頭的三角債,多角債都找他去收。通過收債,他又發現一個賺錢門道,那就是放債。他接觸的人多,三教九流都有,誰沒有個急需錢用的時候,得,就找他吧!
於是他通過收債放債迅速集累了資金,後來又開了酒吧和地下賭場。到2000年的時候,他覺得他也要有一個新的開始,新世紀新麵貌嘛!畢竟這些行業都是在風口浪尖上,一遇嚴打首當其衝,他還得防著老底被揭穿。
錢已經掙到夠多了,他需要一個拿得出來的身份。連三彪子都能考上大學,當編輯當作家,混得人模狗樣,誰會想到他殺過人呢?自己現在不缺錢,完全可以有一番作為,也可以站在人前。
於是他結束掉手裡的一切生意,回老家找汪正彪合計了一下,然後到a省省城,在這裡注冊了一家公司,招聘了一些大學生員工,重新開始創業。搖身一變,自己就是董事長總經理了。
兩年後都又把公司遷到了上海。他覺得還是在上海能夠放開手腳。最主要的是,他覺得在老家沒有安全感。
在上海,公司擴大了一倍,業務範圍也不限,哪樣賺錢就做哪樣。與其說他運氣好,不如說他趕上了好時代,那個時候投資什麼都賺錢,餐飲,酒店,超市,房地產……連股市都是牛氣哄哄。
他的生意越做越大,錢像滾雪球一樣越來越多。生活對他來說是一帆風順。
後來他成家了,老婆是公司裡的第一任會計,當年他親自招聘的。有了孩子就在家當賢妻良母了。
他以前從來沒想過自己會有今天,會娶一個大學生做老婆,還有一雙可愛的兒女。以前是什麼日子,是為幾元錢都要絞儘腦汁,是東躲西藏的日子。
現在,有錢了,可以昂首挺胸了。彆人看他都會投來吃驚羨慕的目光。(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