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的來說,程煜還挺喜歡這間酒吧。
這種酒吧,在如此暴躁的年代,注定生意不會特彆好。
酒吧也不大,一共就能坐個七八桌人,這會兒一共也就四桌客人,分坐在酒吧四個角落,將中間的四張桌子留空了出來。
酒吧門上掛著個風鈴,風鈴一響,就意味著有人進來了,出門的人推門,是不會觸碰到風鈴的。
程煜和高一鳴距離門口最近,兩人下意識的抬眼望去,看到一個黑乎乎的人影半低著頭走了進來。
門關上之後,可以看到,進門的人穿著一身特彆緊身的皮衣皮褲,是以一眼就能讓人看出這是個女孩子,上身飽滿,雙腿細長筆直。
雖然還戴著個摩托頭盔,看不清楚長相,但就憑這身材,已經是萬裡挑一的水準。
尤其是當這個女孩子進門之後就順手掀開了頭盔,那一頭卷曲的長發從頭頂傾瀉下來,配合酒吧裡昏暗的燈光,哪怕還是看不清長相,卻依舊給人一種驚心動魄的完美感覺。
酒吧裡另外三桌人,也都把目光調轉了過來。
哪怕這三桌有兩桌是情侶,那兩個女孩子也依舊看的目不轉睛。
女孩子右手夾住頭盔,走向吧台,順手把頭盔往吧台桌麵上一放,坐下之後,離吧台很近的小舞台上的燈光,剛好就打在了她的臉上。
隻是一個側臉,卻能看出是一副精致以極的麵孔,用相聲的專用詞,就叫一想之美。也就是說,你光憑腦袋想,想到有多好看就有多好看。
程煜和高一鳴自然也是一直看著那個女孩子的,愛美之心人皆有之麼,看到美女想多看幾眼這狀態很正常,倒不一定非得期待和她之間發生點什麼,哪怕這是一個氛圍很曖昧的酒吧。
小舞台上的歌手剛好唱完一段,繼續慵懶的撥著手裡的吉他弦,抬起頭對女孩子說“來了?”
女孩子笑了笑,頭頂的燈光都為之失色。
高一鳴已經看傻了,程煜反倒要好一些,他拿起了酒杯,看到高一鳴整個人都呆了的樣子,便笑著說“嘿,擦擦你那口水!”
高一鳴下意識的就伸手去摸自己的下巴,但很快反應過來,翻了個白眼“我去,真好看!”
程煜懶洋洋的用手裡的酒杯碰了一下高一鳴的杯子,杯壁之間發出好聽的聲音,程煜道“你看,這就是吃了沒文化的虧啊!”
高一鳴不解,張著嘴問“啊?”
“一個文化人,看到這樣的女孩子,用成語呢,那叫沉魚落雁婉約清揚。用古句呢,就有翩若驚鴻婉若遊龍,又或是顧盼生輝撩人心懷。要是用詩詞呢,那就更多了,壚邊人似月,皓腕凝霜雪,皎皎兮似輕雲之閉月,飄飄兮若回風之流雪……可是像你這樣沒文化的,就隻會說,我去,真好看!”
高一鳴黑了臉,一口氣喝完杯中的酒,罵了一句“麻蛋!”
程煜哈哈一笑,毫不介意,也喝光了杯子裡的酒“你要想去搭訕就去,你要是成功了,我現在就走。”
高一鳴頓時感動的不行,這朋友交定了,簡直太善解人意了“好,如果我成功了,我下次開瓶好酒!”。(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