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理,母子關係中,有仇的母親相對於兒子,倫理上確實也是上位。也和桀紂的王位一樣,是先天確定的關係。那如果母親有惡劣表現,兒子為什麼又不能誅殺她了呢?
儒家經常把各種綱常關係進行類比,但這次一類比,就發現問題了。
——人家夏桀再怎麼說,也是大禹的後代,是先天合法性最高的那一批君主了。結果,他的“上位”的優先度,怎麼還比不上個婦人?難道大禹治水的蔭蔽,還不如生個孩子?
要是知道這種對比,夏桀都得直呼氣抖冷,我們獨夫暴君什麼時候才能站起來……
因此,這種理論的結果也就可想而知了。何休的觀點也沒有給爭論畫上句號。相反,隨著漢儒走向衰落,大複仇的概念也漸漸淡化了。
希臘學者們,就是準確地捕捉到了這點,質疑塞裡斯文明根本不是個父權社會。因為這種“碰都不能碰的話題”,明顯就已經觸及到核心的綱常倫理了。隻有這種級彆的基礎性設定,才是不能被討論的“公理”。
——比如,在希臘,哲學家們就可以隨便分析和討論這個話題,做出判斷並給予其他人建議。這樣一來,兩邊的區彆也就更清楚了。
而漢朝之後,塞裡斯那邊的情況也沒用什麼變化。相反,隨著作風剛猛的漢代學說漸漸沉寂,支持複仇的力量越來越弱——當然,這也是沒辦法。畢竟你在魏晉時代,提“複仇”和“統一”,這就……多少會有點尷尬吧……
這一時期,隨著朝廷大力提倡“孝”,家庭中母親的地位與權力,反而得到了提高。首先就是“繼母如母”的改變。
因為眾所周知的原因,朝廷不但鼓勵孝,還竭力放寬它的適用範圍。原本漢朝時候,繼母和生母待遇還有差彆,這會兒就已經真的完全一樣了。整體上,原先孝的,現在也要孝;原先不需要那麼孝的,現在也得孝了。全天下都處於這種滿堂大孝狀態……
而在這個過程中,連“父尊於母”的傳統原則都遭到了動搖乃至顛覆,甚至公開出現了新觀點,認為對子女來說,母親重要性更高。
因為儒家同樣強調“親”的關係,認為整個社會,就是從所有人個人開始,依照親疏等級組織起來的。所以,重要性的等級,也得參考針對個人的定位。比如儒家禮教中,非常重要的喪服部分,就是以此為基礎的。
而這麼盤算下,就會發現,對子女來說,母親比父親還親——因為人們認為,父子關係是後天的,母子關係是先天的;母親和子女的關係,是原始人和禽獸都了解的類型,明顯更原始、更基礎。這樣一來就會導致,在針對子女的禮製規則上,應該宣布母親高於父親才對……
魏晉學者們為此大為不解,相關的辯論,甚至正兒八經地在朝堂上發生過……
搞個父權製搞成這樣,都能讓人家希臘人笑掉大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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