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楠同誌,你是什麼時候和張丹女士認識的?”法官看向我。
“二零一二年十月份,我去華府售樓處買房,認識的張丹女士。”我忙回答。
就在我這話剛落下,我看到張丹那邊的周立律師突然舉手。
“被告律師,你有什麼問題?”法官眉頭一皺。
“審判長,張丹女士和陳楠先生認識的時間還要往前推,兩零一二年十月份,陳楠先生和張丹女士已經處於熱戀之中,所以房子的首付,是他們共同支付的。”周立忙起身,接著說道。
忒娘的,真夠陰險的,法官問我第一個問題,這律師就跳出來否定我。
“陳楠先生,你有什麼異議嗎?”法官看向我。
“我以前不認識張丹女士,是到華府售樓處買房才認識她的,況且我買了房子才開始和張丹女士戀愛的,戀愛期間共同買房,這件事子虛烏有。”我回應道。
“戀愛期間買房,也要有證據,銀行可以調出當年個人賬戶的流水,張丹女士,你確定是你和陳楠先生在婚前一起買房的嗎?你一共拿出了多少錢?可有轉賬記錄,或者說是經過陳楠之手的資金來往?”方豔芸起身,她對著法官陪審等人鞠了一躬,接著轉身看向張丹。
“我、我--”張丹頓時慌神。
“七年過去那麼久,怎麼可能想得起具體資金來往?”周立忙說道。
“沒有證據的話,反駁是無效的。”法官淡漠開口,接著審判員看向我“陳楠先生,請出示你的購房證據。”
隨著這句話,方豔芸忙將我的購房合同提交了上去。
也就幾分鐘後,法官點了點頭,方豔芸見此,忙看向張丹“張丹女士,你和陳楠先生結婚時,就有身孕,孩子並不是她親生的,是否有這件事?你覺得你是否形成隱瞞、欺騙,甚至是騙婚!”
“被告方反對!”周立忙開口。
“反對無效,必須回答!”法官開口道。
“我、我和陳楠戀愛的時候,我也不知道怎麼就懷孕了,孩子不是他親生的,那是上個月我才知道的事情。”張丹緊張地開口。
“張丹女士,孩子不是陳楠先生親生,陳楠先生撫養七年,你覺得你是否虧欠他?”方豔芸繼續問道。
“我和陳楠都不知道孩子不是他親生的,那時候我們很開心,很快樂。”張丹眼神躲閃。
“所以現在陳楠先生要和你離婚,你同意嗎?”方豔芸繼續道。
“同意,畢竟孩子不是他親生的,但是我要求分配房產所有權,房子是我們一起買的。”張丹忙開口。
“張丹女士,你又繞到剛剛的問題了,房子是陳楠先生和你戀愛之前就買下的,你們的結婚登記時間是在買房後兩個月,最多是貸款共同承擔。”方豔芸繼續開口。
方豔芸的話針針見血,直戳案件根本,讓張丹這邊無從下手,周立額頭已經滲出汗珠。
“法官大人,陳楠先生有家庭暴力,他不僅長年累月毆打張丹女士,而且還對她的娘家人動手,我這邊都是證人!”周立突然冒出一句。。(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