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易與喬丹-布羅姆利的談話一直持續到晚餐結束,聊得頗為投機的二人,在諾德斯特龍百貨與c影院之間的藍綢壽司簡單用了一餐。
吃的什麼不重要,重要的是席間的談話內容,從版權發行公司的潛在收購目標,到唱片公司可以納入囊中的獨立廠牌,再到現場演出公司應該專注的地區和領域,來到新世界,韓易總算是找到了一個在音樂圈的專業洞見上,能夠與自己相提並論,甚至還要強出些許的人物。
百聞不如一見是一句穿越千年時光亦煥發勃勃生機的至理名言,不管前世如何在新聞中讀到喬丹音樂版權領域的大殺四方,都不如今天麵對麵推心置腹的交談給人印象深刻,這讓韓易對接下來跟喬丹-布羅姆利的合作多了幾分期待。
為表誠意,回到斯特拉黛拉864號後,韓易就向馬納特娛樂的公司賬號轉去了兩萬美元的首期顧問費,數秒之內,手機上便彈出了大通銀行到賬兩萬美元的推送消息。100%的現金獎勵,雖然不多,但無疑表明韓易對喬丹-布羅姆利這位法律顧問的熱切期待。作為回應,喬丹-布羅姆利則在一個小時內將《ocenees》的唱片協議與發行協議悉數發送到了韓易的郵箱裡。
協議自然是常用的模板修改而來,但喬丹-布羅姆利幾乎每頁都寫滿了密密麻麻的批注。
唱片協議方麵,喬丹-布羅姆利以新人的標準為碧梨開出條件,7.5萬美元的可償付預付款,15%的全包稅率,若流媒體播放加專輯下載的折算銷售額達到25萬張,版稅稅率上浮0.5%,若達到50萬張,則上浮1%,之後每增長20萬張的銷售額,稅率都自動上浮1%計算。
傳統意義上來說,單曲的稅率應該隻有專輯的三分之一。因為在實體唱片年代,發行一首單曲和發行一張專輯的成本是幾乎相同的,二者都需要用cd或者卡帶的形式承載,但銷售一首歌跟銷售十首歌的價格,自然不能同日而語。在成本相同的情況下,單曲的cd隻能賣兩三美元,而專輯價格則能達到十八甚至二十美元。
不需要是專家也能看出,實體單曲的利潤空間比實體專輯要低得多。事實上,以往唱片公司之所以會發行實體單曲,僅是為了銷售專輯打個前哨戰而已。在這種情況下,唱片公司便要求藝人與他們一起承擔利潤空間的壓縮。若某位歌手唱片協議上規定的稅率是15%,那麼在單曲銷售的版稅上,則隻能分到5%。
進入流媒體時代,聰明的藝人開始逐漸意識到這個條款的不合理性,因為線上發行沒有實際成本可言,也不存在利潤率壓低的情況,每一次播放、每一個下載,對於唱片公司來說都是近乎純利。於是,絕大部分已經出道的音樂人,都從他們的唱片協議中將此條摘除。不過,這並不影響唱片公司拿所謂的慣例去蒙騙新人,如果稍有不慎,音樂人本來就不多的分成便會再被廠牌盜走三分之二。
喬丹-布羅姆利在批注中告知韓易,可以按照單曲稅率降級條款來進行約束,或者至少降到10%,以碧梨和菲尼亞斯的新人地位,以及即將到手的7.5萬美元來看,他們應該不會對這個數字太過敏感。
但最終,韓易還是決定將稅率保持在15%,畢竟已經是一個足夠低的數字,擁有85%分成,且可以提前收回7.5萬美金的韓易算是占儘了優勢。另外,韓易的目標也不僅僅是這首歌而已,通過《ocenees》,他和趙宥真想要達成的終極目標,是把兩個孩子都全方位綁定住。
發行協議上需要考慮的點相對要少一些,所有權轉讓、2.5萬美元的可償付創作者預付款,然後是五五分成的比例,在美國音樂行業中,很少有版權發行協議能改變發行公司與創作者之間這亙古不變的分成比例。
不過,即便如此,韓易還是能從一些常人無法察覺的細節上,體會到喬丹-布羅姆利的用心與專業,比如十萬美元預付款在兩份合同中的分配情況。喬丹-布羅姆利把75%的預付款寫在了唱片協議裡,另外25%則放在發行協議中,這並不是金牌律師拍腦袋想出的方案,而是充分根據行業現實製定。
2004年,美國通過了版稅稅率與分配改革法案——h.r.1417,法案中修改了各類版稅法定稅率的製定方式,從原先的仲裁小組,轉變為由國會圖書館館長與版權登記處協商後,任命三位聯邦法官成為全職的版稅法官,由這三人組成的美國國會圖書館版稅委員會來確定不同媒體渠道在使用版權產品後,應該支付給版權方的稅率。
2007年5月1日,經過48天的口頭質詢和13288頁的書麵記錄後,版稅委員會第一次為網絡播放製定了固定稅率標準。每個網絡播放平台,不管是播放音樂作品、戲劇作品還是新聞製品,都需要按照這一稅率向版權擁有者支付版稅。
到2016年4月初,網絡播放稅率已經經過兩次調規。現在,音樂發行方能夠從spotf和ppleusc等平台拿到10.4%的平台總收入作為發行版稅,而唱片公司則能拿到31.2%的平台總收入作為唱片版稅,比例正好是25:75。
將《ocenees》的十萬預付款以同樣25:75的方式設置,能夠保證韓易交給碧梨和菲尼亞斯的這筆‘無息貸款’,在音樂版權和母帶版權兩個板塊,以同樣的速率回到他的錢包裡。
略作修改,刪去備注,韓易便將兩份協議轉發給趙宥真,由她進行保管。在把協議交付碧梨和菲尼亞斯簽約之前,韓易還有很多需要做的事情。
將音樂版權發行公司、唱片公司和藝人管理公司在貝弗利山市注冊,並從市政府財政辦公室那裡拿到營業稅登記證,再填好llc-1表在州政府處登記,最後跟rs預約申請雇主識彆號碼,這一係列流程走完,才能以公司名義與音樂人簽署合約。
這幾家目標成為音樂產業關鍵玩家的公司,自然需要一個符合身份的辦公場地。趙宥真已經在西好萊塢和貝弗利山範圍內開始搜索,由她彙總合適的場地,交由韓易定奪。一般來說,洛杉磯地區的公司注冊會在4-6周內完成,有喬丹-布羅姆利的人脈輔助,這一絕大多數情況下被人為延滯的冗長流程可以縮短到1-2周。
約莫十來天的時間裡,注冊公司、找好場地,再用新成立的公司來簽署租賃合約,韓易的好萊塢事業版圖,就算是開拓出了第一片完全屬於自己的疆土。
創建一個王國需要耐心等待,而在這段時間裡,韓易還有彆的事情要做。
比如說,前往ut廣場,視察他收購的聯合藝人經紀公司。
ut廣場距離貝弗利市政廳隻有兩條街的距離,步行到羅迪歐大道也隻要五六分鐘,可以說是在貝弗利山的中央商務區——當然,貝弗利並沒有傳統意義上的辦公大樓集群,哪怕ut廣場,也是由三座四層樓的低矮建築,市政道9336、9346和9348號圍合而成。
1990年代前,這裡是貝弗利山最大的冷凍倉庫,隨著大洛杉磯地區城市化進程的快速推進,這座倉庫被紐約地產巨頭蒂希曼-斯佩耶改建成總麵積23.6萬平方英尺的高端商業地產。
2011年,聯合藝人經紀公司與蒂希曼-斯佩耶簽下十五年的長約,租賃9336號整棟,以及9346號的其中一部分。作為對重要租戶的重視,蒂希曼-斯佩耶將這處地產由市政綜合體直接更名為ut廣場,而ut也有將這裡作為長期基地的打算,花費數百萬美元進行翻修,不僅建成了一個150座的私人放映室,還有一片室外的私人活動空間,供各類首映活動和宣傳活動使用。
2014年,三菱地所控股的洛克菲勒集團以2.12億美元的價格購入此處地產,而在新物業的鼓勵下,ut甚至還繼續擴大了租賃規模,他們將《花花公子》雜誌原本租賃的建築也一並拿下,形成了現在19.1萬平方英尺的專屬辦公園區。
四麵環繞的市政輔道給予了ut廣場不被外界打擾的幽靜辦公環境,而離開輔道不到百餘英尺就能直通聖莫妮卡大道,順暢抵達洛杉磯各處,更是讓辦公園區的便捷性與實用性大大提升。
此時的韓易,剛從聖莫妮卡大道轉入市政道,在副駕駛位上微微眯起眼睛,仰頭看向玻璃幕牆與米色大理石麵交疊築成的外立麵。
“比之前那個辦公室好多了。”
今天負責護送韓易的是黑人保鏢基安-格裡芬,比起刻意與雇主保持審慎距離的阿爾巴尼亞軍官費亞穆-德爾維希來說,前者對於這方麵的問題顯然沒有這麼在意。畢竟他的前雇主是蘇格-奈特,一個不管是把保鏢還是律師都當幫派成員來管理的狠人。
“蘇格以前是ut的?”韓易有些好奇地問道。
“整個dethro都跟ut談過代理合作,但最後沒成。”基安搖搖頭,神情看起來有些唏噓,不知道是想起了dre還是2pc。
“那是什麼樣的?”
“什麼是什麼樣的?”基安-格裡芬有些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