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確實是這樣的。”
“但這個戈黛娃夫人跟賽車有什麼關係?”韓易複誦了一遍弗萊迪-摩克瑞的歌詞,“我是一部賽車,像戈黛娃夫人一樣駛過……沒記錯的話,戈黛娃夫人應該是在街上慢慢繞行的吧?”
“怎麼了?”
是正式場合喜歡穿得像《廣告狂人》裡的角色,還是他的發型有種六十年代搖滾樂隊成員的感覺,亦或是他平日裡的休閒裝扮跟以早期披頭士為代表的“mdstyle”有些神似?
韓易很好奇,但又不想給自己引來更大的麻煩。於是,他隻能把求知欲吞回去,把問題再拋回麥迪遜自己身上。
“行。”麥迪遜十分歡快地衝韓易露出八顆潔白的牙齒,“那就回到主題上來……你剛才的猜測,錯了。”
“好啊。”
“那,皇後樂隊和比吉斯,你更喜歡哪個?”
“不是,其實從很小的時候開始,我就喜歡上這首歌了。”麥迪遜重新把腦袋放在韓易肩頭,輕聲敘述道,“如果你了解我……嗯,我在說什麼呢,你肯定了解我。你知道我是一個超級披頭士粉絲,在我心裡,他們是所有領域毫無爭議的第一。其中一部分原因,是因為他們活躍在六十年代,對我來說,那就是音樂的黃金年代。”
“所以說這並不是一個經過深思熟慮的理論嘛。”麥迪遜咯咯笑了兩聲,“反正在我看來,一切美妙的東西都跟六十年代有關。”
“我們能不能把注意力轉回筆記本上來?多問我點問題——跟主題有關的!”
“我嗎?”麥迪遜回答得斬釘截鐵,“當然是皇後樂隊了。”
“我想,佛萊迪想要表達的,應該是他跟戈黛娃夫人一樣,都是**坦誠地在這個世界上穿行。”麥迪遜-比爾猜測道,“他們沒有什麼可以遮掩的,甚至他們這種看似離經叛道的荒誕行為,是為了人民的福祉,為了社會的進步才做出的。你要是因此對他們另眼相看,那伱才是那個‘偷看的湯姆’。”
“我都不知道那是什麼。”韓易的心理素質極好,撒這種彌天大謊都麵不改色,“我是中國人,我隻上中文網站的。”
“我啥都沒搜過,我都不知道pnhu是什麼!”
那她又是看上自己哪一點了?
“可是布萊恩-梅他們,六十年代末期就開始在西倫敦的酒吧裡表演了。”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向上一滑,又把safai關掉了。
“但那也不是‘皇後樂隊’啊。”
韓易想了想,頷首應道。麥迪遜-比爾最喜歡的現代音樂人,也是黃金年代氣質極其濃鬱的拉娜-德爾雷。因此,至少在這一點上,麥蒂對她自身的評判還是相當精準的。
“嗯……很有趣。”韓易看著麥蒂,拖長了聲調,緩緩點了點頭。
“為什麼?”
“你給人的感覺,應該是會更喜歡比吉斯的那種。”
講出這句話的時候,韓易的腦海裡不由自主地浮現出了小如的形象。徐憶如跟麥迪遜-比爾,表麵上看起來沒有什麼共同之處,但在音樂品味方麵,兩人卻極其一致——小如也認為,六十年代,就是歐美流行音樂的巔峰時期。
當然了,身為華人,特彆是身為成長在寶島的華人,徐憶如不光喜歡聽英文歌,對於那些古早的華語歌、閩南語歌、粵語歌和日語歌也是如數家珍。
而小如最愛的歐美樂隊,沒有之一,就是比吉斯。
那首《hdeepisyulve》,韓易認識了徐憶如多久,她就循環了這首歌多久。
“我愛比吉斯啊,而且一直如此,但不如我愛皇後樂隊的程度。瑞德倒是更癡迷於前者,他是比吉斯最忠實的粉絲。”在韓易麵前聊起家裡的事情,麥迪遜的分享欲就變得特彆強,連語速都加快了不少,“我記得……三個夏天之前,我簽約小島唱片之後第一次回家,我們一起坐在車上——我開車,瑞德坐車。他突然開始播放《taedy》,並且跟著一起小聲哼唱。那個時候,我才發現,原來我弟弟也有一把令人驚歎的好嗓。”
“那個夏天的很多事情都是令人難以忘懷的。我們跟兩三個共同好友一起,在漢普頓的鄉間兜風。天氣很好,風景很美,我們……也很傻,大部分時間都在聊童年的趣事,哪怕看到了一隻正在過街的鬆鼠也會哈哈大笑。對於一個剛剛進入好萊塢名利世界的小女孩來說,我真的非常需要這樣的時刻。我喜歡和瑞德在一起,他是為數不多的,可以讓我完全放鬆的人之一。”
說到這裡,麥迪遜抬起左手,摸了一把韓易的臉。
“彆擔心,你也是其中之一。”
“誰問了?”韓易的語氣聽起來頗為生硬,但眼睛裡閃爍的寵溺光點卻不會騙人。(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