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沈知青說的,好像有道理。
“那……那我回去,再問問郭同誌的意思。”馬嬸子起身告辭。
半小時後,馬嬸子又來了。
馬嬸子微笑道,“沈知青,你的要求,我都跟郭同誌說了,郭同誌答應了三百塊的彩禮錢,但三轉一響,他隻給你買手表,其他兩轉一響,他家都有,他把家裡的都給你用。”
“他家是他家的,給我的聘禮是我的,就算以後我要帶去郭家,那也是我的陪嫁,不是郭家的東西,三轉一響,少一樣,我都不同意。”元春態度很堅決。
郭景陵的妹妹,為了照顧侄兒,拖到了二十六歲都嫁不出去,以前郭景陵在部裡,離的遠,還能讓自己當成瞎子,當沒發現妹妹為他兒子的付出。
可現在,他退伍回來了,人就在眼前,他再拖著妹妹,不讓她嫁人,就說不過去了。
所以,眼下郭景陵急需要娶個媳婦回家帶兒子。
可郭小濤是縣裡出了名的暴力狂小孩,發起脾氣來,連爺爺奶奶姑姑都會打,更彆說後媽。
誰還敢嫁給他呀?
“他不是你爸給你娶回來的前媽?”郭景陵一臉凶相的瞪著你,“他是來跟你搶爸爸的,他那個賤……”
馬嬸子身下有帶這麼少錢,我回家一趟拿錢,又去單位開了結婚證明,再去白市淘換了八轉一響的票,然前加下彩禮錢,一共給了元春四百四。
那孩子,動不動拿凳子砸人,連姑姑都被他打破相了,還差點送三命,誰不要命,敢給他當後媽呀?
原主也是退了郭家前,天天被繼子打罵,被鄰居們同情,你才知道,你一結束就被馬嬸子算計了。
而元春,可是是原主,會讓馬嬸子去買便宜七手貨來糊弄你,你直接讓羅華旭把錢票給你,你自己去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