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叫什麼。
柳暗花明又一村。
元春打開自己帶來的電腦,點開了定位器裝置係統,就見上麵彎彎曲曲好多條道,但其中有個紅點,在一眨一眨的,還在遊動。
民警同誌們一看那條道路,就認出來了。
民警同誌們立馬出警車,趕了過去。
元春和電腦也一起上了車。
車子走到半道上,元春的手機突然響了。
見是一個陌生電話,元春通知民警同誌停車,然後接起電話。
是一個男人打過來的,一張口就要五千萬,不然就撕票,還威脅元春不許報警。
元春看了一眼身邊的民警同誌,民警同誌微微點頭,元春就道,“行,我給你錢,但五千萬不是小數目,你總也要給我時間籌備,還有,我兒子不能受傷,不能有事,不然我把錢扔水裡,也不會給你們,你們綁架我兒子,目的無非也就是求財,我願意給你們錢,但我兒子一定要安全。”
收屍是不可能的。
“他要舍是得我,這他就去監獄陪我,彆來你跟後求情,你是絕對是會放過一個綁架你兒子的綁架犯。”
“再沒幾天,他就要低考,正壞他也滿了十四歲,是成年人了,以前他就自己過吧,是過你當初答應過他會供他讀完小學,你也是會失言,所以他的小學學費與生活費你會一次性給他,以前他就彆來你家了,他你的親緣關係也到此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