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明非曾經以為隻要自己夠鹹,那就沒有什麼野貓會對自己這條鹹魚下嘴。
可生活就是一個重口味愛好者,你越鹹,生活就越喜歡對你下嘴。
什麼屠龍,什麼拯救世界。
那些從來不是他這個廢柴該去做的事情,做英雄是有代價的。
他最大的心願就是賺點錢,找一個心愛的女孩,再接手小區門口大爺的報刊亭,過著一輩子衣食無憂的生活。
高三畢業的晚會上,那個叫陳諾瞳紅發女孩英姿颯爽的登場,給他這個醜小鴨用膠水粘上了白天鵝的羽毛,讓他路明非在仕蘭高中留下了傳說。
可那也不是真實的他。
“S”級一定是哪裡搞錯了。
路明非一直都是這樣告訴自己的。
要說他與其他人有什麼與眾不同的地方,那大概就是可以和一個自稱是他弟弟的‘小魔鬼’做交易。
無論什麼願望,隻要付出自己1/4的生命,他就可以給你實現。
可他路明非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啊,沒有野心沒有鬥誌的慫貨,有什麼能夠讓他付出生命與魔鬼交易呢。
......
是有的,他已經交易過兩次了。
每一次交易之後,他總是如履薄冰一般,生怕再次掉入到路鳴澤的陷阱中去。
可是最後才發現,他走到坑裡,隻有路鳴澤才能幫他,將他從坑裡送出去。
本來以為是路鳴澤開的玩笑,沒想到是一個跨世界的聊天工具。
究竟是怎麼樣的心態才能寫出這種小說,路明非很想拿著沙漠之鷹頂在作者腦袋上問問他,什麼仇什麼怨。
路明非蜷縮起雙腿,雙眼有些呆滯。
“04.24,和Sakua去東京天空樹,世界上最暖和的地方在天空樹的頂上。”
“04.25,和Sakua去明治神宮,有人在那裡舉辦婚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