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衛國又吸了一口“真正的萬寶路其實勁其實並不大,入口雖然比國產煙嗆一些,但柔和。煙吸進去,嘴裡還會有餘香。”
老肉在旁邊聽的滿頭霧水,他算是個吸二手煙的,但是除了嗆還真沒感受到香味在哪兒?
扯了一會淡,舞台上音樂響起。這時候國內剛剛開始流行搖滾,最早的音樂人也開始出現在人們的視線裡。
一個年輕人抱著吉他站在台上。身後是幾個同伴,都拿著老肉根本不認識的樂器。
讓老肉最詫異的就是其他幾個人穿的都比較前衛。可站著的這個人確是一身農民打板。這樣的衣服老肉村子裡都很少了。都是一些老頭還穿。
白色的對襟無袖汗衫,扣袢都沒有係,敞著懷。下麵是一緬襠的黑布褲子。褲腰能裝下兩個人。腰上係著個布條。腳下是一雙自己做的千層底布鞋。
老肉看的一臉懵逼,難道城裡如今流行這種服裝了嗎?
音樂聲響起,老肉聽的想捂耳朵。這重金屬的樂器太嘈雜了,震的耳膜都疼。前奏完畢,吉他聲響起,這個聲音老肉到是喜歡。
“我曾經問個不休,你何時跟我走,可你卻總是笑我,一無所有!”洪亮卻沙啞的歌聲從台上那個農民嘴裡傳出來。
老肉不懂音樂,接觸歌曲還是到京城之後聽到的那些。他知道鄧麗君,還知道劉文正。但是這種唱法他還是第一次聽到。
“這時你的手在顫抖,這時你的淚在流,莫非你正是告訴我……。”
老肉覺得很難聽,可偏偏又想聽下去。這個人的歌好像不是拿來唱的,而是拿來喊的,喊的歇斯底裡,撕心裂肺。但是這種聲音卻如一隻手,把他的心揪了起來。讓他戰栗,疼痛,甚至想瘋狂!
這時候劉振國和吳衛國早已經站了起來,跟著一起唱。調對不對不重要,重要的是一起唱了。
咖啡廳的氣氛已經沸騰了。來這裡喝咖啡的大部分都是年輕人和一些外國人。
老肉並沒有站起來,而是往咖啡裡又加了一塊糖。這東西太苦了,他搞不清人們為啥花這麼多錢喝這個東西?直接喝糖水不好嗎?
喧鬨聲終於停止了,劉振國滿頭大汗的坐下來。詫異的看著平靜的老肉問了一句“這歌不好聽嗎?”
老肉想了一下回答“這不是歌,是發泄。就象我們挖河時候累了,卻拚命推著車往河坡上麵推一樣。”
劉振國愣了一下,隨即哈哈大笑起來。
7017k
divid="cener_ip"bsyle="color:red;"..com/b/div/div(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