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id="cener_ip"bsyle="color:red;"..com/b/div大家都不知道的是,此時的巴圖和遠芳已經和芭娜娜簽了合同,巴圖簽了三年,而遠芳簽了兩個月。
倒不是因為遠芳唱的不好,而是因為她怕葉風不高興。這還是她第一次沒有告訴葉風,而自己去決定一件事。
經過上次的事情之後,李元元已經打聽清楚了那幾個少年的背景,他還真不是怕他們,但是在人家地盤上,能不惹事儘量不惹事吧。
這也是他可以強勢的簽下巴圖,但是卻不敢強迫遠芳一樣,那個丫頭家裡的背景不簡單。所以,和遠方的合同完全是丫頭自己說了算的。
巴圖是缺錢,他知道家裡這十萬花完了。媽媽的病也不見得能治好,所以他才簽下三年,一年十萬,三年三十萬,而且芭娜娜是提前支付。
李元元不怕他違約,彆看這是軍墾城,在這裡他也有自己的關係。而且真的鬨起來,他的後麵那位,連軍墾城這些人都不太會在乎。
其實李元元就一直想不通,自己這個金主為啥要把這樣一個店開到這種地方來。
如果真是為了開拓北疆這邊市場,最合適的地方也是要從省城開始,然後朝地方輻射。而不是直接紮到這個邊境線上的小城來。
儘管這裡很富裕,但是實在不適合搞娛樂這一塊。因為這裡的人員結構太簡單了。
不過金主的心思不是他能揣測的,無論人家說啥?他最明確的做法就是聽話。
到是這個巴圖和遠芳讓他真的有了興趣。要知道芭娜娜可不僅僅是一個迪吧,而是一個集團,這個集團不僅有遍布各地的迪吧,還有娛樂公司。
如今國內的歌舞團也早就改製了,原本屬於事業單位的他們被解散或者自負盈虧。
這些人自謀生路是手段其實也都是演出。他們不得不從高高的舞台上走下來,去縣裡,去鄉裡,甚至去村裡演出。
這對於百姓來說是好事,那些他們隻在傳說中聽過的名角如今在自己的打穀場上正咿咿呀呀的唱呢。
當然,這樣的情況一般都屬於當地的劇團。因為受西方和港台音樂的影響,冒出來的年輕歌手們,卻已經成了活躍在樂壇上的主力。
比如胡建,狄震一幫人,已經成為國內娛樂界的超級明星。他們這樣的人無論到哪演出,都會場場爆滿,甚至一票難求。
這樣的情況多了,因此滋生了一種新興的行業,叫走穴。複雜組織演員和聯係地方的人叫做穴頭。
當然,能做穴頭的自然是有一定能力的人。首先他們要認識一些著名演員,然後,還得有下麵方方麵麵的關係。
有一點做不到,這種事情就做不成。因為一個演出團體沒有一兩個著名歌手,去哪也沒人看。
但是同樣,你這個團隊全部都是著名歌手。但是到了地方上,演出場地,賣票收錢等等一係列雜事也都要當地人去做。
很可能你演完了,卻一分錢拿不到,被當地人吞了。這些事情報警是沒有用的,因為警察並不知道你們當初是怎麼商量的?
你說他沒給,他就說給了。折騰到最後,也是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