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府。
前堂正殿。
梅殷容光煥發地坐在主位上麵。
寧國公主則端坐在一旁,眉宇之間儘是風情。
梅殷一生育有三子一女,可謂是兒女雙全。
長子梅順昌,任中府都督同知。
次子梅永貞,任孝陵衛指揮使。
幼子梅景福,任旗手衛指揮使。
三個兒子都算是有了前程,也用不著他這個老父親操心。
並且此次梅殷入京覲見永樂皇帝,正式投降歸順,朱棣也投桃報李,並沒有動這三個兒子的官職,反倒是聽他那話裡話外的意思,還準備重用這三個兒子。
唯獨最小的女兒梅琬琰,最是讓梅殷頭疼。
此刻梅琬琰正邁著碎步輕輕走進前堂,然後入堂跪拜父親梅殷。
這一整套跪拜的動作,可謂是標準得無可挑剔。
從舒展羅袖,到雙膝跪地,再到額頂雙掌,一套動作行雲流水,透著一股浸練多年的優雅美感。
梅殷見狀嘴角一抽,不知道他在害怕個什麼。
“咳咳,琬琰快起來吧!”
“父親大人,女兒有一事不明。”
聽到這話,梅殷臉色微變,尷尬地笑了笑。
“琬琰啊,為父剛剛回家,你就給為父留點麵子……”
“敢問父親大人,為何要把女兒許配給那李弘壁”
梅琬琰抬頭,目光銳利地盯著梅殷。
此女很美,眉如柳黛,眼若秋水,麵容精致,瓊鼻微挺。
一襲青絲收攏,發髻上束著玉釵,又點綴著一些顏色純粹的青絲帶,憑添三分清麗可愛。
但不知為何,她那薄薄的嘴唇卻少了幾許血色,看起來很是嬌弱無依,瘦弱的身子透露著一股瘦弱不堪的青澀風情。
假象!
這隻是假象!
梅殷在心裡狂喊道。
他不知道被這小女兒坑了多少回!
“琬琰,你今年已經快十七了,到了出嫁的年紀了。”
雖然大明律令明文規定了男子滿十六歲、女子滿十四歲方可結婚,但因對違反相關規定的處罰措施未進行明確規定,所以在民間依然存在“早婚”情形,而且較為盛行。
庶民百姓結婚,男子年滿十六歲以上、女子年滿十四歲以上,方可進行婚娶禮儀。
但是,經過經驗得出,十三四歲的女子身體還沒長開,無法承受生育之苦,若早早地成婚生子,必然會給身體帶來不可磨滅的創傷。
所以無論皇室親王還是高門大戶,通常都有個不成文的規矩,一般要等到女子二八年華之後再行出嫁,避免悲劇的發生。
至於庶民百姓,那就沒人管了,你要是有那個本事,八歲就可以挺槍進洞。
要不是朝廷擔心早婚早育蔚然成風,會給大明人口增長帶來負麵影響,他們才不會做這個惡人,用大明律限定成婚年齡。
可事實證明,這條律令對庶民百姓而言,並沒有什麼卵用。
而十六歲這個年紀,就成了大戶千金最佳的出嫁年紀,既不算太早,也不算太晚。
畢竟這年頭的女子,成親都比較早,大多數在十六歲之前便已決定了婚姻,十七歲的梅琬琰已然算是晚婚了。
若是換做普通人家,地方官府的官媒都要上門催婚逼婚了。
你一個女子不嫁,那就是耽誤地方官老爺的政績,把你發配砍頭浸豬籠的那種!
“為何偏偏是那李弘壁”
跪坐在梅殷麵前,梅婉琰巋然不動,哪怕山崩地裂亦不改其色。
她承認,哪怕百般不願,到了這個年紀,也非嫁不可,這是身為大戶千金的悲哀!
但是,為什麼偏偏是那李弘壁
李弘壁的名聲,確實還算不錯,沉默寡言,埋頭苦讀,是個不折不扣的書呆子,並且毫無紈絝之風。
這樣的夫婿,說不上好,但也談不上壞,至少嫁過去可以舉案齊眉,做對模範夫妻。
可問題在於,李弘壁是那李景隆的兒子啊!
李景隆何許人也
惡貫滿盈!
臭名昭著!
喪師辱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