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疼了。”
尷尬的瞬間就這麼被我帶了過去,幸好她腰部已經不疼了,不然這麼一下,不是狼狽的摔到地上,就是皰疹疼的要命。
說起來,我的手還從來沒有放到她的腰上過,她這麼害羞是正常的。
接下來一段路,可能由於殘留著尷尬,我們誰也沒有說話,她走在前麵,我走在後麵。
到達一處紅綠燈口時,剛好是綠燈最後幾秒,對麵一輛車快速俯衝過來,我連忙跑過去抓住沈晴雪的胳膊,把她往路裡邊拉,她的手顫抖了一下,居然直接牽住了我的手,下一秒那輛車過去了,她還沒有鬆開。
我的心跳砰砰加速,接著便感到手裡很熱,她的手好像已經出汗了,我沒有鬆開,就這麼抓著她的手,她居然也沒有鬆開我。
過了半晌我說道:“我怕你被蹭到,那孫子好像急著投胎去似的,要是撞到你,我拿磚頭砸死他!”
“嗯,我剛才有點緊張,就趕忙抓住了你的手。”
“那你現在還緊張嗎?”
“不緊……還……還有點。”
……
終於走到車子前,沈晴雪拿出車鑰匙按了兩下,解鎖後她上了副駕駛,然後向我問道:“家梁,送給我的禮物,你想好了嗎?”
我一拍額頭,說:“還沒有,我今天想了一天,實在想不出來該給你買什麼,便宜的拿不出手,貴的我又買不起,要不你說個吧。”
沈晴雪想了想,說:“送我個發卡吧,要帶蝴蝶結的那種。”
“會不會太便宜了?這玩意幾百塊就能買到吧?”
“不用那麼貴,幾十塊的就可以了,我不在乎物質的,因為我有。”
“好。”有了目標這就好辦的多了,我啟動車子離開。
……
路上我一直在想機車女的事,我想讓她趕緊回來,因為在這種不確定沈晴雪是否喜歡我的情況下,我無法向她表白,我怕我們之間成為最熟悉的陌生人。
雖說我覺得我們現在的關係很親密,好像隻差戳破那一層窗戶紙了,但是,沒有把握的前提下,我絕對不會選擇冒險,因為這事兒我有前車之鑒。
我清楚的記得,張先高中時期曾經給一個妹子表白,他和那個妹子玩的很親密,天天勾肩搭背,摟摟抱抱,那個妹子其實顏值也就很平常,頂多青春一點,女人青春時期隻要大差不差稍微打扮一下就會很好看,張先慢慢的就喜歡上了,然後有一天,他表白了,後來就沒後來了。
當天中午,他打扮的帥氣逼人,頭發噴的啫喱水定的那個型,堅固無比,哪怕台風來了都吹不亂,換上一身閃閃發光的西服,告訴我這是戰袍,還弄個增高厘米的戰靴,隨後去花店買了花,興致勃勃去表白了,臨走前還大笑著告訴我:“直娘賊,看老子今天拿下她,百分百的!”說完仰天大笑出門去。
等回來的時候,哭喪著一張臉,要多頹廢有多頹廢,直接把一包煙給宿舍裡散完了,一聲不吭,倒頭就睡。
我們問他怎麼了,他說:“媽了個巴子,秦芳隻把我當好朋友,我們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所以,有這個前車之鑒在,我那時候就學到了,絕不打無準備之仗,在不清楚對方是怎樣的情況下,男人一定不能表白。
“你在想什麼?”
我轉頭望去,沈晴雪正在很有興趣的看著我,我心想她怎麼就成了我肚子裡的蛔蟲了呢,我隻要一想事情,她就能感應的出來,真是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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