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可敵國正文卷第一零四零章我能行麗江木家之後,第二個到昆明的是一個叫左禾的蒙化州通判。
不要說跟木家比了,在雲南的諸多土司中,此人也是個微不足道的存在。
因為官位的排序基本就代表土官在轄區內的地位。首先蒙化州隻是大理府下屬的五個州之一,其次州裡最大的土司任知州,排名第二的土司任同知,之下才是通判。
而且通判是無定員的,差不多有點實力的土酋,都能撈著個通判當當。
所以單從官位就能判斷出,此人隻是大理府的一個小角色,根本沒資格單獨覲見。就是集體覲見的時候,也是站在殿外當陪襯的貨。
所以布政司本來沒安排他覲見,甚至都沒稟報王爺,讓人把他帶去驛館住下就不管了。
誰知此人竟不是個省油的燈,布政司不安排我覲見,那我自己去投帖求見。
滇王府的護衛太知道王爺的脾氣了,哪敢狗眼看人低,趕緊稟報進去。
朱楨彼時正在跟潘原明議事,看到名帖,不禁奇怪道:“不是應該你們安排覲見嗎?”
“是啊。”潘原明接過名帖一看,便猜了個七七八八道:“應該是下麵人覺得這人身份夠不著單獨覲見,就沒報上來。”
“結果人家就跑來我門口投帖了。”朱楨白他一眼道:“我把人家招來,又不見人家,人家能不生氣嗎?”
“是是。”潘原明忙擦擦汗道:“為臣回去一定整改,馬上安排他覲見。”
“算了,人都到門口了,還脫褲子放屁乾嘛?”朱楨擺擺手道:“叫他進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