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雲亮跟王雲平不一樣,王雲平要是拿到東西,肯定放著。放放放,一直放,直到東西快要放爛了,然後還不是一個人吃,拿出來給祝向紅,跟祝向紅一起吃。
王雲亮不一樣,拿到吃的以後,先吃到肚子裡,然後再跟王雲平和原身要!
當然,他現在肯定是沒有膽子跟她要的!
五分鐘不到,王雲亮已經把一瓶汽水全乾了。
馬車一路狂奔,路過他們家地的時候,王雲染讓王雲亮掰了三十根玉米回去。
嫩玉米也就能吃十幾天,過了十幾天,就老了,嚼不動了。
看著金黃金黃的顆粒,她有主意了!
晌午老王家請了不少人吃飯,都是孟良才來的時候,給出力的。
她讓王雲亮把她背進去,路過那些人的時候,虛弱沒有精神的跟那些人打了聲招呼,王雲亮就把她送到屋裡了。
“三丫頭還是不行啊?”
“得養,得多吃肉”
老王家人有的人抽抽嘴角,有的人氣的跳腳。關鍵是解釋也沒人聽,沒人信。
氣死個人!
今天她看了,王蕊一直沒有露麵,估計是孟良才的事,還沒完。
自打她說要給便宜爸打電話以後,不止老王家人,就連祝向紅態度都不一樣了。
“三丫頭,俺把被褥給你做好鋪好啦,你躺躺看看軟和不軟和!”
王雲染一臉懷疑:“你該不會藏針在裡麵了吧?”
祝向紅急了,解釋了兩句,直接在被子褥子上滾了一圈。
“沒有,真沒有,俺要是放針,俺就不是人。”(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