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動作透著一股子優雅矜貴,把做飯的阿媽看得直樂,喜歡趙淩都快超過他了。
回去的路上,厝今走在趙淩身側,時刻注意著他腳下的路,有些草蓋的地方是土坑,趙淩是識彆不出來的,昨天就差點摔下山。
“淩,你還是想不起來家在哪裡嗎?”
厝今歪著頭看著趙淩。
趙淩作出沉思的樣子,抬手敲了敲額角搖頭道
“想不起來絲毫,怎麼?厝今哥是覺得我吃得太多,想趕我走嗎?”
趙淩是受過專業訓練的,他的一顰一笑,一舉一動都是最雅致奪目的。
就算現在已經不用再以笑侍人,他還是習慣性的做出最有魅力的姿態。
厝今雖然年長他,但到底是一個未經人事的淳樸男人,看他這般笑靨也是沒忍住紅了臉。
趙淩察覺到之後不動聲色的轉過臉,神色冷淡了一些。他無意再作媚態,這下意識流露出的神態讓他厭惡自己……
厝今有些手足無措,支支吾吾半天。
小七沒聽出趙淩的玩笑話,他著急的拉著趙淩的手搖晃,望著哥哥厝今哀求道
“哥哥,彆趕淩走,我、我那份飯分給他吃!讓他留在我們家吧!”
趙淩才來幾天,但小七對他的喜歡已經趕得上最愛的牧羊犬卷卷了。
這個人雖然年長他,可在某些方麵生澀單純到無知的地步,很大的滿足了小七的“大人欲”。
每次趙淩問出一些最簡單的問題,小七給他解答後,他都會露出欽佩驚歎的神色。
讓小七覺得自己就是這世上最聰明的人!他愛極了這個滋味兒!
小七的話讓本來有些尷尬的兩人一下笑出聲來。
厝今笑完正色對趙淩道
“淩,我不是這個意思,我很願意你一直留在卡拉斯。我的阿爸阿媽都很喜歡你,……小七也是,我隻是在想,你的家人會不會在擔心你。”
趙淩渾身皮肉白嫩,手上雖然有些繭子,但一看就知道不是勞作造成的。
加上他舉手投足的優雅也可以看出來,他一定出身非富即貴,這樣被家裡嬌寵長大的孩子,丟了怎麼會不著急。
同時厝今也有些擔心趙淩不習慣他們的生活方式,大城市裡的寶貝疙瘩也就新鮮兩天。時間長了,難保趙淩不會覺得枯燥乏味和累人。
趙淩看出厝今的顧慮,他也知道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的道理,可是他本來也是個清苦的泥腿子而已。
得了郡主青眼在後院吃香喝辣,不代表他就忘卻了曾經的苦難。
現在的生活已經讓他非常滿足了,比在郡主府的金銀嬌養都自在。
思及此,趙淩發自內心的對厝今道
“厝今哥,我覺得這裡很好,我很喜歡。我想不起來我的父母家人,就算他們真的在找尋我,我也沒有辦法。”
厝今動了動嘴唇,還是沒有再說什麼。
不過趙淩雖然沒有繼承原身的記憶,但他發現這具身體是有所謂的肌肉記憶的。
有些物件他從未見過,可上了手居然不自覺就知道怎麼用了……
趙淩不知道自己是失憶了,也不知道在山下的繁華城市裡有人找他找得快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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