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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章 輔弼(廿二)此事易爾(2 / 2)

於是,永樂十一年遣使向明朝提出要求“甘肅、寧夏歸附韃靼多其所親,請給為部屬”,且“又多所請索,表詞悖慢”。而東蒙古卜顏不花也向明朝陳說瓦剌“自弑立之後驕傲無禮,欲與中國抗衡,其遣人來朝,皆非實意,蓋所利金帛財物耳”。

雖然在當時大明朝廷看來屬於“悖慢”表詞的具體內容,如今已無文獻佐證,後人無從了解,但顯然其應該是瓦剌以平等姿態與明廷對話的反映。而卜顏不花所言雖然意在挑撥明朝與瓦剌的關係,卻也揭示出瓦剌“欲與中國抗衡”的不臣態度和遣使朝貢的真實目的。

阿魯台也是如此。永樂十二年,朱棣北征,於忽蘭忽失溫擊敗馬哈木等人,班師途中特遣使諭知阿魯台,時阿魯台駐地距明軍不過三日程,但阿魯台僅是派遣所部首領來朝,而本人以患疾為由拒絕朝見朱棣。

曆史上如南匈奴、突厥的首領,都曾躬身朝覲漢唐天子,而阿魯台卻對近在咫尺的明成祖避而不見,其不願向明朝皇帝俯首稱臣的態度不言而喻。

當然,永樂間順寧、和寧諸王的冊封畢竟是在蒙古政治分裂和汗權衰落的情勢下產生的。那麼不言而喻,在統一而強有力的集權之下,一般就不可能出現占據一方的蒙古封建主背離大汗而接受明朝封爵的情況。

而不論是馬哈木等人,還是阿魯台,畢竟都是手握重兵的異姓賽特(ayid,指非成吉思汗家族出身的大封建主),是蒙古大汗之下的權臣。這樣的身份,使得其在蒙古政治分裂和汗權衰落的情勢下更易於接受明朝皇帝的封爵。

對他們來說,大明皇帝給他們敕封王爵,不僅對其原有地位毫無損害,而且經濟上可以獲得巨大實利,自然樂意接受。而且,就明初的明蒙形勢對比而言,新生的明王朝力量強盛於蒙古,為擁有較強主動進攻性的一方,反觀蒙古勢力則受到嚴重削弱,內部陷於分裂混戰。

在這種形勢下,不管其真實的想法如何,表麵的文章是需要做的。因而東西蒙古大封建主對明朝尚能夠表現出一定的恭順,特彆是在內外處境不利時,姿態尤為恭敬。這從《明實錄》中大量有關瓦剌三王及和寧王遣使朝貢的內容,以及他們在被明朝出兵攻敗後各自曾遣使貢馬謝罪的記載中可以看出來。

分裂形勢下的蒙古異姓權臣們對封貢的態度尚且是做做表麵文章,至於到統一形勢下的蒙古大汗那裡,明朝在封貢形式上的羈縻意義就更加難以為係。甚至可以說,朝貢已經完全成為蒙古獲取甚或是訛詐中原大量賞賜物資的合法途徑。

在蒙古勢力恢複並重新統一,汗權複興後,蒙古統治者在明蒙封貢關係中就要求政治上完全平等,不再接受明朝的封爵,且往往以武力要挾,追求最大經濟利益。蒙古對封貢的這一態度在也先和達延汗身上表現得最為明顯。

正統四年,脫歡死去,其子也先襲位。也先繼承父祖遺烈,控製瓦剌諸部和東蒙古的一些部落,成為蒙古的實際統治者。他擁有的全部頭銜是“瓦剌都總兵、答剌罕、太師、淮王、大頭目、中書右丞相”。

他沒有再像脫歡那樣向明朝要求襲封順寧王爵,而是以“太師淮王”的身份開始了與明朝的通貢往來。不過有一點很有意思也先雖然沒有嗣封順寧王爵,卻仍掌握順寧王印,並於正統十一年因舊印丟失而重新向明朝索求新印。

也先不請封卻求印,因為順寧王號對他來說,有無已無關緊要,重要的是手握王印,借此可以向明朝遣使朝貢,獲取大量賞賜物資。

在也先這裡,王印已不具有政治上的意義,而不過是與明朝朝貢往來必不可少的信物,至此明蒙封貢對彼此的政治意義和經濟意義已完全脫節。

至景泰四年夏,也先刑白馬黑牛祭天,自立為大汗,之後遣使明朝投遞國書,自稱“大元田盛大可汗”,國書中稱“往者元受天命。今已得其位,儘有其國土、人民、傳國玉寶。宜順天道,遣使臣和好,庶兩家共享太平”。

在這裡,也先明確提出的“遣使臣和好”,要求所指的顯然是蒙古與明朝進行國與國之間的平等通貢往來。明朝君臣經過激烈爭論商討,最後決定在回書中稱也先為“瓦剌可汗”——這不過僅是做做文字上的文章而已,實質上已經承認也先的地位。

達延汗重新統一蒙古後,也曾數次遣使臣與明朝通貢。作為以承繼大元正統而自居,重新統一蒙古、真正實權在握的蒙古大汗,他從通貢之初即以強大的軍事實力為後盾,要求與明朝皇帝在政治上處於完全平等的地位。

這從明朝方麵的記載裡可以明白地看出來。如弘治元年,達延汗駐牧大同近邊,致書明朝要求入貢,“營亙三千餘裡,勢將入寇。至是奉番書求貢,書辭悖慢,自稱大元大可汗……兵部覆奏,謂北虜雖有入貢之意,然以敵國自居”。

明朝所謂的達延汗“求貢番書”的“書辭悖慢”和所謂的“以敵國自居”,顯然是其在通貢關係上要求完全平等的反映。

明朝廷議認為,“夷狄者聲教所不加,其僭稱名號自其故態,於中國無預;其辭雖若驕倨,然自古禦戎來則不拒”,最終同意了達延汗的通貢要求。此後成為定例。

弘治九年,達延汗再次要求入貢,“比聞北虜有書要三千人貢,入貢之名可嘉,而所以求貢之詞甚逆……稱與書而不表,與我抗也;稱我以南朝,是將我北等也……彼書已雲‘減我一人,即三千人俱不來’”。

可見此時的達延汗不但表現出與明朝政治上的平起平坐,而且在通貢中的驕橫要挾之意溢於言表。

弘治十一年,達延汗遣使6000人要求入貢,明朝許入關者2000人,來京者500人。由於本次入貢明朝“賞賜浸薄”,之後達延汗連年大入明邊,大肆殺擄搶掠,而明朝政治**,邊防弛廢,根本無力阻擋。

弘治十一年的這次朝貢成為達延汗的最後一次入貢明朝,而永樂以來明蒙之間的通貢關係在達延汗之後也完全中斷了。

即便是在曆史上的俺答封貢之後,圖門汗也曾屢屢以兵相要挾,試圖與明朝直接建立貢市關係,但終未如願。林丹汗崛起後,明朝為了拉攏其抗禦新興的後金,自萬曆四十五年,“複虎墩兔市賞”,每年送給林丹汗十萬賞銀,而這已經完全是明朝為了換取和平而付出的酬金和代價了。

那麼,曆史上的“俺答封貢”和如今高務實乾涉之後的“俺答封貢”又如何呢,是否有所不同?

事實上,曆史上的“俺答封貢”同樣有上述性質,其“大明金國”國內對於此事的記載,同樣也都強調雙方是平等關係。

但是,由於其後繼者事實上陷入了依靠與明朝通貢獲取物資的“溫柔鄉”,以及其與蒙古汗庭察哈爾部的關係相對緊張,因此雙方的確保持了數十年和平。直到林丹汗崛起,反過來降服了土默特為止。

然而,高務實插手之後的“俺答封貢”則徹底改變了這一局麵。尤其是在漠南之戰後,經過一定程度改革的大明朝廷在軍事上展示了強大的實力,輔以高務實主導的經濟控製之策,使得土默特既無法以軍事手段威逼明廷,又無法在經濟層麵擺脫依賴,最終徹底臣服。

這並非言過其實,因為從那之後,隻要大明朝廷要求土默特派兵參與明朝發動的軍事行動,土默特再也不曾拒絕——不是不想拒絕,而是不能拒絕,或者說不敢拒絕。

漠南之戰後,高務實統帥的明軍已經打出了威風。而且,熟稔軍事的蒙古第一悍將脫脫恰台吉乃至切儘黃台吉等人都已經看出,那一仗雖然高務實展現了優秀的統帥能力,但歸根結底來說,明軍強大的根源在於這支軍隊本身的戰鬥力大為提升。

經過進一步了解,土默特高層內部得出了統一結論明軍戰鬥力的提升在於明朝財政窘況得到了改善,而財政窘況的改善在於以高拱、高務實伯侄為代表的實學派切實改變了明朝的財政製度。

故,即便高拱此時已經離世,但隻要高務實還擁有對大明朝廷的強大影響力,明軍的強大就不會改變。

由此,土默特開始了近二十年的真正臣服,從未再有一次犯邊,認認真真、公公平平與大明做買賣,雙方也都因此獲利甚多。而隻要高務實提出要求,“鐵杆明粉”順義王把漢那吉從不拒絕,讓他出兵他就出兵,表現得簡直不能再“忠藩”了。

不過與此同時也要看到,在把漢那吉表現忠誠的同時,高務實也的確從未虧待於他。不僅收了他的長子為自己門下弟子,還在每次土默特隨征之後都給予足量賞賜。

尤其是擊走察哈爾那次,不僅給了小部分原屬於察哈爾本部的土地,還把整個外喀爾喀部都給了把漢那吉。如果排除掉明廷收回自己手中的大寧等地,那現在把漢那吉從控製的土地而言,已經真的差不多算是“蒙古大汗”了。

言已至此,可見蒙古人封王雖然確有先例,但也確實隻有封二字王的。難道,如今元輔真的又準備來一次“祖宗不足法”,給把漢那吉封個一字王?

還有,就算元輔打算這樣說,而且還能說服皇上,可光是一個名義,順義王真的就會覺得劃算麼?

然而,無論眾將有多少心思,高務實已經不打算放任他們瞎猜了。他主動說出了答案“此事易爾待我西征軍擊敗察哈爾與瓦剌諸部,七河及七河以東皆收歸朝廷直轄,而七河及葉爾羌以北的瓦剌諸部領地,儘賜順義王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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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這章不好分,昨天今天的一起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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