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話純屬扯淡,高務實一個字都不信。太祖可是將祿田收回,隻給祿米的,是後來朱棣收了諸王的政治與軍事權力,開啟了養豬模式,作為某種贖買才搞起了賜田。然後朱棣自己又大搞皇莊,引得各地藩王上行下效,通過各種非法手段謀取王田,最終才形成如今的痼疾。
所以,朱元璋雖然在經濟政策上有一大堆瞎胡鬨一般的爛賬,但不該歸他背的鍋也不能一股腦都甩到他頭上。
見皇帝接受了“王田整肅”的建議,高務實又提出了另一項改革“除此之外,還有一件事臣以為也該考慮。”
朱翊鈞簡直有些怕了,驚恐道“什麼,還有?”然而高務實無動於衷,隻是認真地看著他。皇帝狠狠咽了口吐沫,認命似的道“好好好,你且先說來聽聽。”
高務實道“諸王經商,這可是太祖嚴厲禁止的。”
朱翊鈞尷尬道“你要說這個……那朕在你那兒也有一些乾股。”
高務實的道德水準顯然是“實力不明,因人而異”,他居然能一臉平靜地道“確實如此,但太祖沒說後代皇帝不得如此啊。”
朱翊鈞愕然道“這也行?”
高務實語氣肯定“法無禁止即自由——呃,臣是說,祖訓既然沒有說,那就是太祖無此限製,皇上自然做得。但反過來,太祖卻是明文禁止諸王經商的。”
確實,太祖朱元璋曾規定“官員之家,不能於所部內買賣”,“凡公侯內外文武官員,不得放債”等。然而藩王們還是不顧祖製,爭先恐後地參與商業活動。
正統五年(1440年),廣西桂林的靖江王朱佐敬,派人“私往交趾境內買賣,交通外夷”。天順年間,江西寧王“占沿江地方,起豎倉敖,停商取利”,更為經商而造私舡千艘之多,經營規模之大,令人震撼。
正德年間,湖廣的榮王,內結宦官劉瑾,“占常德田二千頃,山場八百裡,民舍市肆千餘間”,巡撫韓重等官員堅持不給,劉瑾悉罷之。陝西的韓王“兼並山田市肆”,景王派官校將商業繁華之地“強收為業”,湖廣地區楚王“經紀貿易與市民無異”。
經商太容易發財,使得明朝後期“無官不賈”,而藩王利用自身優勢地位,經商則更為普遍。
比如潞王在未就藩之前,“與帝母弟居京邸,王店、王莊遍畿內。比之藩,悉以還官,遂以內臣司之。皇店、皇莊自此益侈。潞王居藩,多請贍田,食鹽,無不應者。”
而福王朱常洵經商牟取暴利則更是聞名。他以經商為名,到處橫征暴斂。其人未就藩前,於京師設有官店二百餘間,“兜攬客貨,且停且發”。後來福王“獨將各項客商雜貨,俱入官店出賣,不許附近私店擅行停宿”。就藩後,“請淮鹽千三百引,設店洛陽與尾市”,同時強令百姓改食淮鹽,不許再食河東鹽,引起騷動。
其實高務實對於藩王們經商本來也沒那麼反感——無論誰經商,他其實都不反對。問題在於,藩王們經商主要倚仗特權進行,如將國家專賣的物資大幅度加價出售,或轉手倒賣,充當倒爺(當然,他們不會親自出馬,而是派手下去辦差),走私偷稅漏稅等。
甚至,藩王貴戚們以權經商不說,還往往大搞權錢交易,甚至進行敲詐勒索,公開搶奪之事。這就是高務實不能忍的了——你合法經商我其實不反對,但你們隻會搞這些勾當,那就彆怪我高某人不客氣了。
這可不是高務實冤枉他們,比如《明史·諸王五》中就有記載“沿街搶奪複業人民蔬菜、柴行等物,騷擾地方,民不堪命”之類。
他們在經商過程中仗勢欺人,為所欲為,擾亂社會秩序,壟斷貨物,控製市場,使普通商人不能正常開展商業活動。獲利之後,藩王們也幾乎從不用來進行擴大再生產,而是拿來揮霍,或是置地,或是放高利貸。
要知道,這些行為都嚴重阻礙了商品經濟的發展和資本主義的萌芽發展。這顯然就觸到高務實的逆鱗了——你們這是典型的反動派啊。
隻是,朱翊鈞依然有些遲疑,猶豫著道“日新,這樣是不是過於嚴苛了一些?咱們已經削了祿米,又大削了王田,這經商……要不還是給他們留點盼頭吧?”
皇帝的話已經很軟了,然而高務實這一次卻是吃了秤砣鐵了心,堅持道“此事要麼不做,要做就要做全套,否則諸王在祿米和王田上的損失,隻會去在經商上補回來,那就要嚴重影響朝廷商稅了……皇上,商稅如今有多重要,已經不必臣再做複述了吧?”
朱翊鈞覺得有些奇怪,高務實雖然曆來都是非常有主見的人,但他一般不會有那種趕儘殺絕的衝動。既然如此,是什麼原因讓今天的高務實如此殺氣騰騰,好像非要讓藩王們把血放乾才滿意一樣呢?
朱翊鈞沉吟了一下,沉聲道“茲事體大,日新,你容我細細思量再做決斷吧。”
高務實輕輕挑眉,但最終也沉聲道“臣……遵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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