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長青喝著茶,這話她沒辦法接,也不想接。
她聽出了衛方耘話中的意思,他顯然是鼓勵寡婦再嫁的,畢竟成了婚自然要生孩子,歸根究柢他就是想要孩子。
還不是有錢、有權人家的孩子。
那樣的人家,生養再多都不可能去服役。
看著茶碗裡晃動的茶葉,孟長青想,官府就算鼓勵喪夫的女子再嫁,於她們來說也不見得全然就是好事。
反正嫁與不嫁的權利都不在自己手中,總會被逼著做違願之事。
“長青,前陣子孫祥跟我提了個主意,我還在考慮,你聽聽這事可不可行。”
“叔父請講。”
“喪夫女子年齡在十六至二十五之間的,膝下無子女,婆家雙親又有彆的兄弟能贍養的,勸她們再嫁,若是不願意改嫁,每年多征一份人頭稅。”
孟長青放在膝上的右手捏緊了,臉上的表情卻沒什麼變化,“叔父覺得此計可行嗎?”
“有些激進了。”衛方耘說,“但可以想到,此令施行下去,不少守寡女子都得再嫁,還是有不少好處的。”
他問孟長青,“在你來看,此計如何?”
“在我看來……身為女子實在不得已。”
衛方耘“為大事計,總要有所取舍。”
“叔父。”孟長青調整心態,全身朝向衛方耘道“您既然問我,那我便說說我不成熟的看法,按孫通判的想法,意圖是為了鼓勵女子再嫁。
可此令實際施行下去,卻是逼的女子無容身之所,可以想到,有些人家為避開人頭稅,會在收稅之前,把女人趕出家門。
他們的行為到底會跟您的本意相違背。
以我淺見,既然是鼓勵再嫁,倒不如給娶這類女子的人家一些好處。”
“好處?”衛方耘問,“什麼好處呢?”
孟長青知道不該再說下去了,“這我就想不出來了。”
衛方耘思考過後說,“你說的確實有道理,我會再考慮這件事。”
“長青。”衛方耘定定的看向孟長青,“你北山縣的人口問題,也亟待解決。你是沒時間等著人口自己增長的,得想辦法從彆的縣拉些人。”
這點孟長青自己知道,但從衛方耘口中說出來就很奇怪了,他到底是涼州知府,即便偏心北山縣,這話也不該放在明麵上說。
孟長青裝傻,“叔父的意思是,還有像羅家村這樣的地方?”
衛方耘搖頭,“我的意思是,我幫不了你太久,你若要做這樣不合規矩的事,得趁著這兩年做好。”
“叔父此話何意?”
“你應該知道大梁地方官員的任職規矩,三年為一任,若無特殊情況,任期一到就要回京述職,視吏部考評做升職或降職的處理。
涼州地勢特殊,我在任已經是第四年,再過兩年我的官職必定會有調動,或是回到軍中,又或是回京,無論怎樣,都不可能繼續任職涼州知府。”
“叔父兩年後必會高升。”
衛方耘擺手,“不說我的事,我的意思說的很清楚,兩年後這涼州知府換人來做,除非是換了你,否則其他人來,很多事都會很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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