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說說笑笑的結束了夜宵,小趙也慢慢醒了過來。
出了飯店,被風一吹,大家都有些晃晃悠悠的。
“喲,我的陳大隊長~”陳川故意尖著嗓子叫喚,眼神俱是調侃。
“嘿,我的陳大英雄~”朱一霸緊接著給來了個爆殺,然後和陳川對視一眼,皆是捧腹大笑。
“打車打車,趕緊的。張清,你住哪裡的?哦,對,小趙,你住哪裡的?我記得你倆順路吧?”陳書被埋汰的受不了,現在隻想著將這三人都給送走,好讓被嘲弄了一晚上的腦子歇會兒氣。
“我住新城那邊。”
小趙搖搖晃晃的樣子讓陳書都不敢放他一個人離開,這會兒聽到對方住在新城,剛好和陳川他們順路,趕緊的就將他們三人送上了出租車。
自從實施了“喝酒出事負連帶責任”,現在的酒局散場後,都默契的由組局人負責後續的處置。自然的,因為要將人都安全送上車,所以組局人都會刻意的全程保持清醒。
算是好事,起碼在勸酒上大家都會收斂一點。一桌子喝酒的人情緒容易激動,萬一出點什麼事情,也會有個清醒的出麵解決問題。
其實這種喝酒喝死人,同桌人要負責的處罰,目前在華國還是沒有明確的條例來解釋,一般都是用安全和責任去兜底。思路就是和稀泥,免得一哭二鬨三上吊。
這種做法來源於交通事故的處理上。
現如今其實還有相當一部分數量的交通事故是無法通過《道路交通法》來明確事故雙方的責任大小,這時候就會通過其中的第二十二條“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去強行解釋和定責。
本質上來講,這一條款其實是一句正確的廢話,用在任何事故上都能成立,其作用就是給劃分責任確定一個理由。主要就是為“和稀泥”這一思路服務,這不是貶義,隻是基層確實需要這東西。
送走三人後,陳書回頭問道:“你看我這記性,忙著送人,都忘記問你住哪裡了?”
“沒事的,陳大。我坐公交車回去,算算時間,正好還趕得上最後一班車。”張清麵色緩解許多,不像先前在包廂裡喝得那般漲紅。
“你今天喝了酒,又穿著警褲的,萬一路上出點什麼事情也麻煩。走吧,還是跟著我一起打的。”陳書一揮手,繼續道,“我去解放街,怎麼樣,一個方向嗎?等等,我記得你住江心路那邊吧,嘿,還真是一個方向。”
今時不同往日,不管上班下班的,大家都是能不穿警服就不穿警服,道理都懂這裡就不多解釋。不過這句話僅限於上半身的警服,包括襯衫和外套,這類上衣那是能脫就立馬脫掉,絲毫不帶含糊的那種。
甚至出門去隔壁小店買包煙或者飲料的,大家都是寧可不怕麻煩的走下這個流程。
不過西褲的待遇和上衣一比,那就是天與地的區彆。隻要是平日裡還得穿著全套警服上班的警察,都是習慣一天到晚穿著西褲的。反正都是一樣的顏色,隻要自己不提,誰都不知道這褲子穿了幾天。
不僅值班穿著西褲,外勤穿著西褲,吃飯穿著西褲,就是下班回家也穿西褲,恨不得洗澡、睡覺也能穿西褲,以至於路邊的野狗看見便服出行的警察也會被嚇得落荒而逃。
剛開始大家不明白,總把事情往自己身上的凜然正氣,或者懲惡煞氣上歸納,真實原因是那些野狗總被他們西褲屁股上的反光照得眼睛難受,俗稱亮瞎了鈦合金狗眼。
西褲是好東西,可畢竟張清喝了酒,這事還得警惕些。而陳書作為組局的領導,自然承擔了全部責任,所以還是儘量的避免不必要的情況發生。
一輛黑色商務轎車停在路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