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經很久沒有寫日記了,因為隻有最後兩頁空白紙了,自己隨便幾筆就會畫滿,所以乾脆不寫了。
現在自己要走了,這個筆記本是帶走,還是留下來?
留在部落是沒用的,因為部落沒有一個人能看懂他的字。
他可不像樊曉曉一樣,還在部落搞什麼學校。
這些人的溫飽都成問題,誰會來學認字?
現在他要走了,突然發現,自己寫的文字沒有一個人能看懂,是一件無聊而且很沒麵子的事。
上麵記錄的都是他在這個世界的所見所聞,所思所想,如果這個世界有人能夠發現筆記本,也算是自己為這個世界留下的一筆財富或者遺產。
嗬嗬,自己還沒死,竟然想到為這個世界留下遺產了。
所謂人過留名,雁過留聲,現在臨走才發現,自己在部落並沒有做什麼大的貢獻,反倒是部落從上到下的人都對自己無比尊敬,而且是部落在供養著自己。
自己修煉的功法,自己好像沒有完整記錄下來,現在寫的話,已經來不及了。
最重要的是沒有紙張,讓他去刻竹簡,他也沒這個本事。
自己能夠留下的東西,好像隻有這個筆記本。
那就留下它吧,至於將來有沒有人能夠發現,有沒有人能看懂,那就不是自己能掌控的了。
一切隨緣。
想到這裡,他還是將這幾天的事情簡單地記錄了一下,隻用了幾十個字就草草結束。
然後,他仔細將筆記本用獸皮包起來,裡裡外外裹了三層,才確定不會被冰雪侵蝕。
然後用武器將一個石頭縫稍微敲開了一點,再將獸皮塞進去,總算完成了這個任務。
等到筆記本一塞進去,他陡然覺得渾身輕鬆。(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