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普遍穿著一雙翻皮鞋,又普遍預備一雙備用的單皮鞋。
出身農民的廣大步兵,能湊夠一副鎖子甲已經很不錯,次一些的將硬牛皮裁減、組裝為皮甲。
倒是廣大騎兵,他們作為勃艮第如今最強的武裝力量,其中一千精騎兵的確人人著鎖子甲,連帶戰馬也有馬衣,以及一套可以掛在馬胸膛的特殊皮甲,不少戰馬甚至連頭部也由皮甲做防護。
威爾芬拿出了上勃艮第地區的最強武力,後續大軍的武器裝備水平也於此相當。
他們的武裝還是不如查理曼治下巔峰時的法
蘭克騎兵軍團,如今龐大騎兵集結,清晨金光下到處是披著五顏六色馬衣的戰馬,以及穿著鎖子甲劇烈反光的戰士,仿佛消亡的重騎兵軍團已
經複活。
陽光照在逐漸消散的晨霧,整個世界陷入已經入夢幻的簾幕中,無形中有一種神聖感。
戰士在修道院外再度集結,待太陽完全升起,已經準備好的勃艮第大軍,隨著威爾芬一聲令下,全軍伴隨著銅號刺耳聲響,五千大軍開始了最後的進軍。
擺在大軍麵前的就隻是一條整體長度約莫三十公裡通路,軍隊一如既往走在幾乎筆直的羅馬大道上,他們得以繼續保持高速。
一如他們突然出現在聖米迦勒修道院門口,現在又如滔滔洪水般去了馬斯河下遊,隻留下被占領的修道院附屬村莊的一片狼藉。
威爾芬與諸貴族做好了作戰準備,因大清早就下達戰鬥命令,全體戰士都有著充分的心理準備。
按照計劃,勃艮第軍根本不會花時間排兵布陣,誰先抵達戰場就率先發動攻擊,就仿佛馬斯河的夏季洪水那般。
不過很快的,馬斯河的異樣逐漸顯現。
那是什麼?!遠方怎麼出現了一片詭異的波光粼粼?!
帶隊衝鋒的威爾芬不得不突然勒馬,因為馬斯河現在已經無法再稱之為河流,正前方赫然出現一大片開闊水域。
「這是怎麼回事?路呢?」他攥著韁繩正徘徊不定。
波圖瓦伯爵從未料到這種情況,他快馬走近自己年輕的君主「看來馬斯河因為不明原因出現洪水。」
「可惡,千算萬算怎麼沒人告訴我發洪水了?」大吃一驚的威爾芬突然
急躁得命令維埃納男爵立刻來說明情況。
此刻,因為大軍突然減速,全力追趕騎兵腳步的廣大步兵,突然間後隊堵了個亂七八糟,戰士們嚷嚷毛驢大叫,混亂得如同集市。
大量披甲的戰士乾脆跳下驢車,張目遠望意圖弄清大堵塞的原因,於是紛紛看到正前方居然出現了一片湖。
維埃納男爵伯特姍姍來遲,他直接看到威爾芬那憋紅的臉。
「這是怎麼回事?凡爾登城外什麼時候出現了湖泊?」
男爵如何清楚緣由呢?他遺憾道「可是,我撤軍的時候根本沒有這種情況,湖泊是這幾天出現的。也許,諾曼人用了某種惡魔巫術?」
「荒謬,他們要是會魔法,怎麼不召喚落雷把我們都劈死?」氣急敗壞的威爾芬不知所措,他固然非常有勇氣,這種勇氣謂之為魯莽也不為過。
諸貴族很喜歡一位充滿活力的年輕王者,現在輪到重要的波圖瓦伯爵為這位魯莽小狼出謀劃策。
有騎兵實驗性的走近水域,一番淌水赫然注意到這湖水淺得離譜。
仔細看,陽光照射湖麵,清澈的湖水裡大量水草隨波搖曳呢。可那不是水草,馬蹄掀起所謂水草,清晰可辨那就是普通雜草。
波圖瓦伯爵頓時萌生一個大膽決定「看來諾曼人過於狡猾,他們用某種手段堵塞河道製造這該死的堰塞湖。他們以為這就能擋住我們的大軍,他們真是太蠢了。」
「以湖水阻止我
?」威爾芬質問道。
「是的。你現在有兩種方案,或是從西部的山區兜圈子去凡爾登,或是直接衝過這片湖。」
「湖水深嗎?」威爾芬想都不想問道。
「若是步兵進軍,至多……沒過膝蓋。若是戰馬突擊,我看什麼都不會影響。」波圖瓦伯爵如是說。
話已至此,威爾芬果決道「衝!騎兵衝過前湖殺到凡爾登。其他步兵,淌水進軍!」
羅斯軍從未計劃製造堰塞
湖阻擋敵人反攻的腳步,菲斯克這番無心插柳之舉,被反攻的勃艮第大軍當做陰謀。
威爾芬與諸貴族是真的莽,料定湖水極淺,作為王者的威爾芬便一馬當先地衝到湖水裡。
他帶了一個好頭,後續騎兵紛紛跳水水中。
一切如睿智的伯爵判斷那般,所謂湖泊,它淺得就沒過馬小腿一半罷了。
馬蹄踏在昔日的河畔草地、拋荒農田,若非湖水已經淹到了附近的樹林,騎兵可以稍稍繞一下走更乾燥的林下通路。
馬斯河在凡爾登段依舊是小河,一旦夏季洪水爆發,河道會短時間突然暴漲數倍。因為橋梁被堵塞,導致馬斯河水位漲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但此地過於平坦了些,形成的堰塞湖最大寬度已經擴大成近乎五公裡寬度了,繼續謂之為堰塞湖已經很牽強,不如說它實在形成了一大片淺水灘。
合計兩千一百騎依舊在馬斯河左岸突進,他們集體踏水,馬蹄將水下的草甸踩得稀爛
,於是黑泥、雜草碎片被濺得飛起,本來五顏六色的馬衣,短時間內被黑泥汙染成了黑褐色。
一時間威爾芬已經顧不得肮臟,他們的坐騎渾身是你,自己的鎖子甲也被滲入的泥漿弄得黏糊糊的。
一切阻礙都無法阻撓威爾芬的決定,見到年輕的國王如此神勇,在泥漿中前進的騎兵,他們繼續忍耐極端不適,義無反顧繼續前進。
騎兵可以全力衝擊,步兵們可就倒了大黴。
龐大騎兵的身後,清澈的湖麵蕩然無存,陽光下依稀可辨的「水草」僅存與泥巴混在一起的殘片。
騎兵之後是徹頭徹尾的爛泥地,兵力龐大的步兵不得不帶著自己的武器防具,硬著頭皮走進泥巴地。
也虧得步兵普遍連長褲襪都不曾準備,真正穿褲子的寥寥。
遮羞的兜襠布由布袍遮掩,步兵們紛紛將鎖子甲下端的布袍部分撩起來,將衣角塞進武裝帶。
很多人乾脆暴露兩條腿,為了保證自己寶貴的皮靴不在泥漿中泡爛,索性脫下來,牛皮繩攜帶互相係著掛在脖子上。
比起穿鞋子,在泥漿中前進還是赤腳挪步效率最高。
騎兵們已經把步兵甩在後麵,後者依然在行動,隻不過龐大步兵都開始了泥漿中的蠕動,行動速度可比步行慢多了。
他們帶著沉重的武器防具,泥濘中的步兵亂糟糟得毫無隊形可言。
他們仍在進軍,隻是不知道一雙赤足要在泥巴地裡走多久。
inf。inf(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