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嘉沐說不是。
“我胃口不好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已經吃飽了。”
陳清煜這才抬起頭。
桌麵上的蠟燭把他的眼睛照得很亮。本就是橄欖綠色,一顆寶石一般,離得越近那隻眼睛的顏色便越明顯。
他眨眨眼。
“我給皇姐買了兔子燈,”陳清煜突然沒頭沒尾地說,“兒時我們一起出宮,正是中秋前幾日,街上好多賣花燈的人。”
“幾個皇兄出宮時都有下人跟著,沒人管我,我就跟在皇姐身後。走了半條街,你說想買個兔子燈,讓我在街邊等。”
陳嘉沐見他不說了,好奇道:“然後呢?”
然後?
陳清煜笑了。
他當然已經猜到陳嘉沐把這件事忘了。
無論是“這個陳嘉沐”,還是“那個陳嘉沐”,都不會記得。
陳清煜隻是說:“沒什麼。就是在街上見了,突然想起兒時的事,想買一個送姐姐。”
那時他的腿還是完好的,不高的小豆丁,跟著陳嘉沐到處跑。
他太小,不懂得什麼是喜歡,什麼是厭惡,把陳嘉沐表麵的熱情當做親近,一點都察覺不出她的推拒。
他真的相信了陳嘉沐的話。
他一直等,一直等,等到街上的人越來越少,等到自己身邊的鋪子已經關了。
老板熱切地問他在等誰。
他說在等姐姐。
在等姐姐。但他的姐姐早就找了個理由把他甩在街上,一點也沒關心他的安危。他在外苦等了一夜,照顧他的人巴不得他死在外邊,沒有宮人注意到一個不受寵的皇子消失了。
隻有天邊圓盤般的月,滿溢出清冷泉水的月色。
巡城的士兵發現了他,要帶他走,他說:“我再等等姐姐。”
他等了好久,等到的隻不過是第二日回宮時下人的責罵,還有陳嘉沐臉上一閃而過的失望。
她宮中並沒有花燈。
沒人想讓他回來。
這麼多年過去,陳清煜以為自己已經放下了。
可是沒有。陳嘉沐的憐惜就像高懸的一塊蜜糖,勾起那麼一點貪念,他不可能隻品嘗一次就心滿意足。
他可以再等,等陳嘉沐推開雅間的門,笑眯眯地問“泓洄是不是久等了”,等陳嘉沐眉飛色舞地點上幾道感興趣的菜品,他們一起共度一個姐弟間親密無間的傍晚。
他可以把兒時的兔子燈遞給他的姐姐,遞給現在的“陳嘉沐”。
他也有機會炫耀一份親情,一點惦念,隻屬於他們姐弟的親昵與關心。
他的姐姐太縱容他了,把小小的貪戀的口撐得無限大。
陳清煜甚至能自信滿滿地斷定,他和姐姐身體裡流著半份一樣的血,這就注定他們要比他人更親近。
她可以否定自己的全部身份,但不能否認他是她的弟弟。
可是沒有。
他還是沒有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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