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彥最近看什麼厭煩什麼,簡直到了雞蛋裡挑骨頭的地步。
先是如影隨形的生長痛。
他個子抽得很快,軟骨本來就疼,晚上腿還要抽筋,夜夜睡不好。
一夜醒來三次,恨不得將腿鋸了,但他做下人的就是不如做主子的,腿斷了跟死了沒什麼區彆。
他一想到腿,就想到陳清煜,想他憑什麼不疼,又想他怎麼那麼不知廉恥地往陳嘉沐床上躺。
他又想到那天琉璃宮內的味道了。
皇帝跟妃子行房,結束後也是一樣的味道,他猜陳嘉沐跟她弟弟乾過了,但他怎麼好意思讓公主先穿好衣服下去給他擦身的?
做派就跟陳渡這個當皇帝的一樣了。
方彥想陳清煜絕不能當皇帝,不然這樣的做派隻能更甚,陳嘉沐跟著他是不會很幸福的。
又恨起高勒來,找了個這麼令人生厭的人做交易,陳嘉沐那邊也說不通,她對弟弟的縱容要比慈母更多些。
他簡直是在捏著鼻子把人送到龍椅上去。
人一缺覺就顯得很暴躁,他也不例外。
手下的幾個太監一個比一個愚鈍,說話聲又尖又細,方彥一聽就想將他們全踹到外頭去。
脖子上的蠟印子消了,他就有點坐立難安。每天來來回回的看,用指甲掐用蠟油滴,反正全不是陳嘉沐弄出來的那個,看著很惡心,青青紫紫的像屍斑。
他就不再弄了。
不弄了,他也煩,陳嘉沐很淡薄的喜歡好像就跟這印子似的,從他身上消下去了。自己補的全是些上不了台麵的惱人東西。
他知道陳嘉沐也不是真的喜歡他——總之男女之情是一定沒有的。
陳嘉沐開心了,就願意玩他弄他一下,不開心就要把他遠遠地推出去。
怎麼讓陳嘉沐開心?他其實也懂一點了,反正就是乖一點聽話點,不讓動的時候裝成個家具,讓動的時候也得讓陳嘉沐舒舒服服的很迷戀,他才能得到點像愛像喜歡的東西。
他覺得自己應該恨陳嘉沐,恨他在彆人麵前都能直起身子了,一回琉璃宮還要跪著。
可他心中就是沒有恨,在琉璃宮跪著比在平壽殿站著舒服多了,叫她罵一句也是很好的,反正她喜歡,快活,他怎樣是無所謂的。
陳嘉沐的愛就伴著這樣的喜歡與快活來了,清晨的露水一樣滴到他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