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能放它跑的麼?經過一番搏鬥,我就把它拖上來了!”泰德比了幾個出拳的姿勢,又做了個用力拖拽的動作,生動形象。
戈登嘴角抽了抽。
回頭看了看大王鮪魚腦殼上那幾個巨大的拳印,他心中有槽卻吐不出,隻好試探性問道:“那咱?”
“現在就吃了它!大王鮪魚刺身!”泰德回答得乾脆利落,“是這麼叫的吧?那種來自西大陸的新鮮吃法?”
“好嘞!”戈登頓時不糾結了。
興衝衝地跑到自己帶來的那一大堆漿果,野菜中翻找了陣,最終找到了一種莖部具有辣味的野菜,氣味有點像山葵,雖然不正宗卻應該也能湊合著用。
醬油就不用想了,隻好拿鹽代替。
泰德則主動接下了剖魚的活,沒有精致鋒利的剖魚刀,剝取用小刀也能湊活,左砍一刀右剁一刀,骨頭太硬的地方甚至還想借戈登的爆裂刀使使,結果後者沒肯。
血肉亂飛,泰德處理大王鮪魚的整個過程足以讓任何一位專業廚師血壓飆升。
最終的成果便是擺在充當餐盤的芭蕉葉上,那一大堆足有拳頭大小的鮮紅肉塊。
“呃,這切的是不是太大塊了點?”雖然戈登自己也不是太了解“刺身”這種來自西大陸的異國菜肴。
但他估摸著,肯定不是這麼粗獷的東西......
“大塊的才好吃!”泰德大手一揮,為自己可怕的刀工做了解釋。
為了證明自己的話似的,泰德率先抓起一大塊有著大理石般美麗脂肪紋理的肥美魚腹,往自己那足以塞進一整顆蘋果的大嘴中一丟,然後用力咀嚼起來。
皺著眉頭大嚼了一陣,最後仰起脖子努力咽下去,泰德嘀咕著道:“滑溜溜黏糊糊的,沒啥味道,感覺沒做熟了的好吃。”
戈登翻了個白眼,道:“誰會像你那樣吃刺身?你那隻是單純地在生吃魚肉而已,刺身要這樣吃!”
說著,他便照著道聽途說來的“生魚切片,放點山葵泥,蘸醬油吃”,把拳頭大小的魚塊分切成了巴掌般厚實的魚片,或者說魚排,小心翼翼地撒上切成粒的生野菜莖,再放上一小撮細鹽,這才填進嘴裡。
瞪著大眼,觀察著戈登“講究無比”吃法的泰德發出一聲長長的驚歎:“噢~!原來刺身是這樣吃的,本大爺學到了!”
嚼嚼嚼嚼......
同樣有些艱難地咽下魚肉後,戈登抹了抹嘴,客觀地評價道:“十分有異域風情的吃法,味道很特彆。”
泰德有樣學樣地吞下一大塊魚排,卻被野菜莖的辣味嗆了個噴嚏,經過短暫的沉默,他嘟囔著道:
“我覺著吧,應該還是烤熟了好吃。”
“嗯,我也覺得,刺身這種吃法不適合我們。”戈登盯著麵前的魚肉塊,抱起雙臂點了點頭,看樣子是不打算再碰了。
“誰去生火?”
“你去,火堆整大點,我去把靈鹿剝洗處理下,一會兒串上蘑菇,抹上漿果,一起烤了!我還弄來了幾顆椰子當飲料,可惜沒帶麥酒......”
“嗨呀!怎麼就忘了帶酒!”
“這幾個野芋頭一會兒埋在火堆下麵,多烘一會兒,不然麻嘴巴。”
“沒問題。”
“...”
“...”
太陽落山,天色漸暗。
梅塔貝密林入夜的海岸邊,篝火明亮。
戈登與泰德仰躺在溫暖的沙灘上,拍打著鼓脹的肚皮,兩人由衷感歎著。
“大王鮪魚真好吃呀!”(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