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的缺點是效率很低。
——幾乎每出一刀,甚至來不及出刀,一角龍就已經轉過了身來,而他隻能繼續繞圈。
巨尾與雙翼的存在使得它對身體兩側以及後方的敵人,也保持著相當高的威脅,戈登不敢莽撞,隻能慢慢與它周旋。
畢竟他多出一刀,對一角龍而言無關痛癢,一角龍正麵頂他一下,他就隻能祈禱附近有貓車了
戰況持久而焦灼。
戈登突然有些明白過來,為什麼當年的科科特英雄會與一角龍大戰七天,才終於艱難地將其斬殺。
與這種級彆的怪物作戰,稍一失手便可能斷送掉性命,莽撞與急躁絕對要不得。
可是,好渴啊。
沙漠正午的太陽能把人活活烤死。
之前一直是靠冷飲的效果在支撐,現在冷飲的藥效漸漸過去,身體為了降溫正在大量出汗,繼續這樣下去,自己很快就會脫水。
必須想辦法找機會喝冷飲。
正當戈登產生這種想法的時候,遠遠的,居然有角笛聲傳來。
“嘟嗚~嘟嗚~嘟嗚~”
是太熱導致的幻聽嗎,還是說.
戈登與一角龍同時朝著聲音傳來的方向望去,一個小小的身影,正在遠處的山坡上用力吹響角笛。
是豬扒!
戈登的心情激動起來,陷阱終於布置好了嗎?
見一角龍的注意力被角笛聲吸引,低頭鑽入地下,開始往豬扒那邊的方向移動。
戈登也立刻收起了大劍。
是時候把戰鬥推進至下一個階段了!
迅速灌下冷飲,冰涼的藥劑滑入腹中,讓他的思維都瞬間變得清晰起來。
他沒有立刻追上去,而是半蹲下來開始磨刀。
長時間的戰鬥使雄火龍炎劍的鋒利度有所下降,雖然還不至於到會彈刀的程度,但之後很可能找不到這麼好的磨刀機會,不能浪費。
花了不到半分鐘的時間,做好一切準備,戈登這才邁開雙腿,朝著豬扒與一角龍離開的方向追去。
他大致知道豬扒設置陷阱的位置,那是一處散落著大小巨石與石柱的岩灘。
比起之前他與一角龍戰鬥的空曠戈壁,那處岩灘才是更合適的戰鬥地點——巨石陣中,一角龍的行動會受到很大限製,而獵人不會。
即便陷阱沒有奏效,豬扒能把一角龍引誘至那裡,也能算是大成功。
一角龍在地下掘進的速度非常快,比戈登在地麵上跑得還要快。
幾分鐘後,兩者間的距離已經拉開到了兩三百米。
“轟隆!”
看著遠處,突然從地底衝出的獨角巨獸,戈登的心臟猛地一跳。
直到煙塵散去,雙眼重新捕捉到一角龍前方那個在碎石間靈活跳躍騰挪的小小身影,他的心才落回肚子裡。
沒事就好,想想小家夥也是挖洞的行家,才不會那麼容易被突襲到。
艾露,一角龍與獵人的追逐戰正在繼續,他們腳下的沙礫越來越粗,大大小小的碎石卻越來越多。
目標的岩灘,就快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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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