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莊沒有天險可依,也沒有厲害的駐村獵人,不時就會遭遇怪物的襲擊,受不了村民紛紛離開,最終村莊就荒廢了。
這在偏遠地帶,是十分常見的事。
沒有家人,年紀又小,沒地方可去的吉恩是最後離開的那幾個之一。
為了生存,他用柴刀,伐木斧作為武器,狩獵靈鹿,香菇豬之類的溫順動物,膽子和力氣變大後,也嘗試著開始狩獵大野豬。
直到年初,他私自狩獵的事被公會發現。
了解過原委,再考慮到吉恩的年齡與現實情況,公會並沒有予以處罰。
一個孤兒,沒有接受過任何訓練,自己胡亂撞出來的野路子,居然能多次狩獵大野豬。
即便那隻是最普通的小型怪物,卻也足以證明他的天賦。
於是,公會為他提供了加入獵人訓練營的機會。
誰曾想這家夥還嫌棄了起來,他不識字,也懶得學習那些“沒用”的東西,還沒等到教官們傳授武技與狩獵技巧,就提前申請了畢業。
離譜的是,還真給他完成了考核任務,稀裡糊塗的就成了一星獵人。
接下來,他又回歸到了熟悉的日子。
隻不過以前是直接打了大野豬去賣錢,現在是領了任務,再去打大野豬賣錢。
不僅能賣肉賣皮毛,還多了份任務報酬,平時再接些采集任務什麼的,一個人倒也過得滋潤。
而他那套靠打野豬胡亂琢磨出來的“劍法”,也被鎮上的人們戲稱為“野豬劍法”。
這種嘲笑隻持續到上個月,當吉恩靠著野豬劍法硬是掄死了一頭藍速龍王後,那些人都閉嘴了。
吉恩順利晉升成為二星獵人。
十七歲的二星獵人。
這也使得公會的工作人員注意到他。
剛好,波凱村缺少一位駐村獵人,而吉恩又是在弗拉西亞地區附近長大的,對於雪地,雪林,苔原這類地形頗為熟悉。
他本人也不反對,於是就被派了過來。
“所以我就過來了。”吉恩聳著肩道。
哈雅塔忍不住歎息,“真是曲折的童年”
“曲折嗎?”
吉恩一臉無所謂的表情,“太小時候的事我也記不清了,有印象起,我就已經會下套逮靈鹿了,感覺過得也挺自在的。”
戈登有些頭疼地揉按著額角,“伱應該在訓練營多呆段時間的,至少把武技的基礎學了,也好過像現在這樣獨自摸索著胡來。”
如果是彆人對他這麼說,吉恩一定會回一句“我不需要那些華而不實的東西,能把怪物砍死不就好了?”。
可說這句話的人是戈登。
剛剛戈登憑借力量與劍技就把雪獅子王徹底壓製的場景,令他印象深刻。
他是莽撞,是缺乏見識,卻不是蠢。
說實話,他也有點後悔了.
吉恩偷偷看了戈登一眼,有點想向他請教,卻又有些不好意思開口。
戈登注意到了吉恩的視線,也知道這家夥是個什麼心情,他並不介意花點時間教這位後輩一些東西。
但在那之前,他有些問題想先問清楚。
“你為什麼會選擇太刀,是因為某種執念?還是有什麼特殊的體會。”
吉恩撓撓頭,“沒那些亂七八糟的,就是成為正式獵人的考核前,隨便挑了個還算趁手的武器,就挑了這個,一用就用到現在了。”
“.你當我沒問。”
本章完(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