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就是要當皇帝正文卷第九百七十八章安瀾號補給記作為一個經曆豐富的海外開發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李大同在非洲混了前後也有十來年了。
期間積攢的身家可不少,除了銀行存款,購買國債,基金等外,他還在馬普托府那邊和人合夥搞了個小金礦。
李大同雖然不算什麼大富豪,但是也絕對屬於富人階層。
日常生活裡能花錢享受到的東西,他基本都能享受到。
而享受不到的,哪怕他資產再翻上十倍也享受不到……乃是真正富豪們的專享。
籠統來說,哪怕是一年拿好幾萬楚元的收入,也不太可能讓他的生活水平發生太大的變化。
職業發展的話,他其實也差不多到頭了,他是幾內亞開發公司的多名會辦之一,屬於公司的高級管理階層了,再往上的話就不是他這樣的人所能染指的了。
更上頭的督辦和協辦,督辦是黃金州總督府工業處派過來的一個官員擔任的,協辦是民間資本大股東清河投資公司派過來的職業經理人。
負責具體某項事務的會辦,已經是李大同這種非大股東代表、官方人員所能夠做到的極限了。
後續發展可能就是跳槽到更大規模的開發公司當會辦,要麼接受某家規模小一些的開發公司的邀請,擔任協辦之類的,但其實都差不多,區彆不大。
李大同前些年也考慮過自己弄個私人的小型開發公司的,但是最終還是放棄了。
海外開發公司這種非常特殊的企業,不是普通人能夠搞的……因為開發公司不僅僅隻是單純的種田開發礦產,往往還伴隨著軍事行動。
你都從土著手裡強占土地,然後玩勞動力派遣了,人家土著當然不慣著你……人家也會反抗的。
因此軍事風險還是挺大的!
普通私人如果想要搞這種帶有濃厚‘殖民地公司’的企業,大的你搞不了,官方也不讓伱搞,武器你都買不到……小型、微型的殖民企業,在行政領地裡混還行,但是利潤太低,和普通的移民屯墾其實沒啥區彆,就是耕種土地麵積大一些,其實也賺不了什麼大錢,更不會給李大同這種人帶來什麼成就感……遇上行情不好,比如種植的農作物跌價之類的搞不好還會虧本。
而跑到土著控製區裡去,那就需要武裝力量的保護了,如果沒有強力的武裝就跑到土著控製區去搞什麼種植園,投資很容易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
人家土著可不跟你講究什麼私人財產不容侵犯,他們就覺得你是外來的入侵者,掠奪他們財富,奴役他們的人口,提起你來都恨不得把你一口嚼碎了再吐出去……楚國人在很多土著國家裡,名聲都不咋地,在當地人看來和惡魔也沒啥區彆。
如果你沒有充足的武力保護自己,給你來個打砸搶再正常不過了,雖然鬨大了,楚國人死傷多了一般楚國官方也會派兵進行報複……但是官方的報複和你個人損失有啥關係,官方所要的賠款可沒有你一毛錢的份。
再說,楚國官方的報複,那也得是鬨大之後……而事實上,楚國官方對楚國人在土著控製區裡的尋常死傷,財產損失一般不太管……想要管也管不過來。
這跑到土著控製區的楚國人多了去,而且通訊方式落後,交通又落後,楚國官方自己都不知道有多少人跑出去了……鬼知道你死在哪裡了。
因此大多情況下,楚國人跑到土著控製區裡做生意,旅行什麼的,都是自負安全。
突出的是一個生死有命富貴在天,彆指望出事了官方能救你……
強如坐擁全球領地,稱霸地球的大楚帝國,也不可能保護每一個在土著控製區份瘋狂作死的國民。
李大同在非洲多年,很清楚每年都不知道有多少楚國人死在非洲……其中不乏一些小有身家,然後跑到土著控製區裡玩什麼種植園的人。
他可不想成為下一個。
所以,私人搞開發公司不靠譜,至少對他這種普通人而言不靠譜。
但是對於李大同來說,錢也好,事業也罷,乃至社會地位,到了如今已經到了一個瓶頸期,很難再跨越了。
而且李大同是有野心的,也是有夢想的。
所以最終他還是接受了陳敬雲的邀請,留在西非王國裡做事,在這裡他希望能夠獲得更大的發展,獲得更大的滿足感。
當然不可能是直接加入國籍,擔任西非王國的官員這種模式……換國籍影響太大,李大同可不會瞎搞,所以隻是接受了雇傭,擔任陳敬雲的私人顧問而已。
錢,他也沒收太多,也就是一年拿了幾千塊年薪意思意思,此外陳敬雲大手一揮,把卡拉城附近一片三十多平方公裡的土地給了他,不是租,直接送產權的那種。
但是非洲這地方,單純的土地其實不值錢,彆看動不動幾十平方公裡的土地,但那也不過是長寬幾公裡的一小片而已,你隨便帶點武裝人員到土著控製區裡都能自己占一大片土地,幾百平方公裡什麼的都是小意思。
隻有安全有保障,並且充分開發的土地才值錢,更準確的說,是大楚帝國直接控製的直轄領地或行政領地裡,那些開發成熟的土地才值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