甭管誰贏誰輸,羅誌學都能得到他想要的:一批高官的人頭!
不管如何,羅誌學永遠都是那個贏家!
這就是身為統治者的特殊優勢。
當你知道了羅誌學搞吏治大整頓的深層次目的隻是為了殺一批貪官,對其他官員形成威懾,同時讓民眾樂嗬樂嗬,釋放內部壓力後。
那麼你對大楚帝國的一係列吏治行動就能夠非常好的了解了。
對督察院派出去的巡察禦史的一係列看似很奇怪的舉動也就能夠理解了。
承順四十五年十月,大督察院派出的南洋巡察禦史組乘坐輪船抵達馬六甲省府新加坡。
巡察禦史的到來,讓當地的官員們一個個如臨大敵……沒辦法,混官場的,誰還沒幾個對手啊……萬一對手拿出證據舉報上去,那可就分分鐘完蛋了,這能不怕嘛!
所以,雖然來的巡察禦史組,帶頭的組長也不過是個從三品的僉都禦史,但是馬六甲省這邊卻是連巡撫大人都親自到碼頭迎接,給足了巡察禦史組麵子。
這不給不行啊……彆看帶隊的隻是個從三品的僉都禦史,但是這些巡察禦史組的組長可都掛著一個很特殊的名頭,那就是:奉旨巡察某某省吏治事。
用直白一點的話來說就是,這是欽差……
他們有權限對巡察省份裡的正三品以下的所有文官進行調查,指示巡警執法機構進行逮捕,然後提起公訴。
換而言之,除了巡撫和布政使不能處理,其他所有官員他們都能直接處理,而這也不意味著巡撫和布政使就能高枕無憂……因為貪腐這種事情,往往抓一個就能帶出一大串,這巡撫和布政使手底下也會有心腹嫡係啊,這心腹嫡係如果被逮了,他這個巡撫或布政使差不多也就當到頭了。
其實大楚帝國裡的禦史們,哪怕不是欽差,普通禦史的權限也非常大,尤其是針對官員上。
地方上,哪怕是一個普通禦史,他都有獨立的權限對該轄區內的所有文官,甚至是高出他好幾個品級的官員進行調查。
而地方上的官員往往無法抵抗……這是因為大楚帝國裡的督察院體係,是和地方行政體係完全分開的,其人事,經費等全都是獨立於地方行政結構。
換句話說,禦史們不歸地方官員們管理……隻接受上級督察院的管理。
和司法單位裡的巡警,接受地方和單位上級雙重管理是不一樣的。
大楚帝國的地方行政機構裡,是有多套相互獨立,互不統屬的機構,分彆是巡撫衙門,知府衙門,知縣衙門這些地方行政機構。
但是除了這套傳統意義上的地方行政機構外,還有三套獨立,互不統屬的機構。
那就是稅務機構、督查機構以及審判機構。
稅收的事,全部歸屬稅務機構管理,地方行政機構是沒有任何插手的餘地的……包括稅務執法權。
而監獄,司法管理,公訴,監察百官則是督察院的業務範圍。
審判機構更單純,隻是對案件進行審判,並對模糊不清的法律作出解釋。
地方行政和這三套機構,是相互獨立的,誰也管不了誰。
這也造就了稅務和督查、審判三大機構的高度獨立性,甚至可以說,哪怕是地方上的巡撫,也沒有權限對一個剛入職的從九品督察院科員發布任何命令……督察院人事就不歸地方行政機構管。(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