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都娶了不止一個媳婦,可閨女生了一大堆,卻愣是生不出一個男孩來。
這才造成了崔家唯有崔勇這一根獨苗的局麵。
崔勇一個勁兒的唉聲歎氣“哎!我也知道我應該肩負起振興家族的重任,可我就是不喜歡生意場上的勾心鬥角、爾虞我詐,那根本不是我相要的生活。”
“你就彆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林昭指了指公交車站正在等車的乘客,恨鐵不成鋼的道“你知道嗎?你不屑一顧的,卻是無數人夢寐以求卻求之不得的生活。
如果你不是生在了崔家,而是出生在貧困的家庭。
你也會和大多數人一樣,每天為了一日三餐而奔波,為了房租水電而煩惱,為了省錢不得不去擠人滿為患的公交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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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清高,你的不屑,你的不以為然,你所接受的精英式教育……
你所擁有的一切,都是建立在你生在崔家的這個基礎上。
若是沒有崔家,沒有唾手可得的財富。
你和這些為了生活,不得不勞碌奔波,隻想努力活著的普通人,又有什麼區彆?”
林昭的話說的很重,讓崔勇沉默了許久都說不出話來。
林昭沒有安慰他,也沒有搭理他。
直接給舅爺打去了電話,告訴他晚上他們不回去了。
他知道,崔勇需要時間,去消化他說的那番話。
這孩子什麼都好,就是從小在蜜罐裡泡大的,根本就不知道什麼是人間疾苦。
這番話,他也是有感而發。
若不是詭之書改變了他的命運,他恐怕現在還欠著高額的債務,每天在狂轟濫炸的催收電話中而惶惶不可終日呢。
錢不是萬能的,但是沒錢,卻是萬萬不能的。
這個社會,已經用身份財富和地位作為標杆,把人給分成了三六九等。
所以,崔勇對於繼承家業的抗拒。
在他看來,就是少年不知愁滋味,為賦新詞強說愁。
“走吧。”
給舅爺打完電話,林昭衝著還在怔怔發呆的崔勇招呼了一聲,就攔了輛出租車,直奔曼哈頓酒吧。
在他記憶裡,曼哈頓是南黎市開的最早,也是最大的酒吧,生意相當的火爆。
他以前根本沒有去酒吧玩的條件。
路過曼哈頓無數次,卻從未進去過。
這次,也是他第一次進來。
不得不說,作為全市最大的酒吧,不管是裝修檔次還是生意火爆程度,都遠勝皇朝酒吧。
可震耳欲聾的重金屬音樂,如同群魔亂舞般肆意揮灑汗水的紅男綠女,讓林昭感覺很是不適應。
他更加喜歡皇朝那種裝修簡潔雅致,藝術氛圍濃鬱的清吧。
崔勇倒是很喜歡這種喧鬨嘈雜的環境。
一進酒吧就跟回到自己家似的,一屁股坐在吧台椅上,很自然的跟美女調酒師聊著天。
若不是穿著臟兮兮的軍大衣,打扮的跟個農民工似的。
估摸著,美女調酒師很樂意跟他來一次深入淺出的交流。
酒吧裡早就已經人滿為患。
林昭連個坐的地方都沒有,隻能靠在吧台前,點了杯雞尾酒慢慢品味著這和皇朝截然不同的酒吧文化。
“林……林昭,你是不是林昭?”
就在他百無聊賴的喝著雞尾酒之際,耳畔突然傳來一個有些驚疑不定的女子聲音。
林昭一愣,下意識的聞聲看去。
隻見一個身材很是豐滿,畫著煙熏妝,穿著酒吧服務員製服的女孩,正有些怯生生的看著他。
林昭微微皺眉,對這女孩完全沒有任何印象。
可隨著探查對方的資料,不由失聲驚叫道“胖胖?”
胖胖大名叫做梁夢秋,是他高中時的同桌。
由於小時候生過一場大病,不得不長期服用激素類藥物,導致身材十分的肥胖。
正所謂惡語傷人六月寒。
由於她很胖,班上的同學給她起了肥婆、肥豬這種侮辱性極強的綽號。
讓本性格開朗的她,變的極為木訥自卑,在學校裡就是個毫無存在感的小透明。
若不是他們是同桌,在高考衝刺的時候,梁夢秋還把筆記借給他,他都險些忘記這個老同桌了。
梁夢秋沒有介意他的稱呼,滿臉開心的道“林昭,真的是你啊,我還以為認錯人了呢,沒想到,你竟然還記得我。”
“當然記得了,你可是我的同桌,不過話說回來,你現在是減肥成功了?”
林昭打量了一下她那前凸後翹的高挑身材,笑著打趣道。
當年的他,由於沒爹沒娘,同樣是被同學群諷的對象。
或許是同病相憐,他對梁夢秋這個可憐蟲,給予了最大的尊重。
他從來沒有喊過她的外號,就連胖胖這個稱呼,也是梁夢秋自己提出來的。
女孩子嘛,都喜歡疊詞或者前綴帶著小字,這樣會顯得比較可愛。
梁夢秋開心的眯著眼睛“是啊,工作以後,我就拚命開始減肥,每天節食,還堅持做運動,半年時間,我就減掉了五十斤,幾年時間下來,我已經恢複了正常人的體重,再也沒有人喊我肥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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