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王小藝走後,功夫不大馬叔就回來了,進屋一看,說人咋走了,完事了?
我說是啊,完事了……
他撓撓頭說:“這也太快了……”
他這話聽著就彆扭,我翻了他一個大白眼,然後把剛才我和王小藝聊天的內容,大概跟他講了講。
馬叔聽我說到關於因果的解釋那裡,笑了笑說:“你說的這個問題,其實可以用一個詞來解釋:共業。”
他告訴我,業分為共業和不共業,共業之中又包含不同的個業。
打個比方,在某個共同的生活環境中,當刮台風時,大家都一樣的遭殃,當下冰雹時,所有人頭上都會下冰雹,這就是共業。
再打個比方,假如有這麼一個地方的人們,曾經做過很多壞事,那麼遲早一天會集體遭報應,比如……火山爆發。
這裡麵或許有一些人是無辜的,但老天爺降災是不會區彆對待的,因為你們這個地方的人造了共業,那這種情況,除了少部分積德行善的人能逃出來,其他的就一起吃瓜撈吧。
如果這個共業不是自然現象,是人為是,那麼確實會包含兩種冤者:一是誤入牽連其中為冤者。二是非自身因果為冤者。
如果是自然現象,比如地震,則誤入牽連其中為冤者。
就像是大街上有人開車報複社會,被他撞死的人裡麵,可能有他的冤親債主,可能有自身因果招致的,當然也會有冤死的。
聽到馬叔印證了我的想法,我還挺欣慰的,起碼這說明我不是自己胡思亂想的。
馬叔還跟我說,交朋友一定要擦亮眼睛,有時候你啥壞事都沒乾,但你身邊的人乾了,那麼你跟他在一起的時候,如果他遭報應,就可能把你給連累了。
打個比方,有這麼一個無惡不作的壞人,他就該在某一天翻船掉河裡淹死,偏偏那天你去跟他湊在一起坐船……
那不好意思,船翻了,他淹死了,你也跑不了。
所以有一句話,說我得離你遠點,免得打雷劈死你的時候連累我,這句話不是調侃,是絕對有道理的啊。
我們倆正聊著,就來了個人,說是想要給她父母還陰債。
但特殊的是,她父母在前段時間剛剛去世了,所以是給死人還陰債,而且還想給父母做消業障法事。
我一聽這可以啊,於是果斷接單。
很多人可能不理解,人都死了為啥要還陰債?這錢不是白花嗎?
其實不然,因為陰債這東西,無論你死活都是要背著的,活著時候時候還陰債,對你固然有好處,實際上你死了還陰債,好處更多。
那麼,人死了為什麼要還陰債呢?
簡單來說,陰司判罰的時候,是要根據一個人生前的所作所為,來決定你是輪回還是下地獄,決定你投胎到哪一道,決定你去地獄第幾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