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有著自己的立場。
很快地,大家回到了會議室,繼續討論。
可是八號卻被眼前的一幕惹惱了,因為有兩個陪審員竟然在玩五子棋。
“這可不是在玩遊戲!”
很快地,八號提出了自己的第二個質疑,他詢問大家知道電車的速度嗎?知道電車需要多長時間經過嗎?
有人住在鐵軌旁邊的嗎?
等等疑問被提出來。
八號說:“有電車經過噪音大到令人難以忍受,這個時候,老人能聽到樓上的聲音嗎?他能聽出那男孩的聲音嗎?”
“如果是那人扯開嗓子喊呢?”
“你真的這麼覺得?你覺得那老人聽的清楚?”
“這是在幾秒之中發生的事情,沒有人可以預測準確性!”3號陪審員有些惱羞成怒地大喊道。
“可是要判被告有罪,難道不應該是必須準確無誤的證詞才可以的嗎?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八號反駁道。
3號陪審員見其他人似乎又開始被說動了。
忍不住說道:“那為什麼證人要說謊?”
9號老人說:“有沒有可能是他想引起彆人的注意呢?”
“你他媽怎麼不說人是他殺的?說起來一套一套的,結果毫無主見,幾句話就改變了自己的主意”
他說的很大聲,幾乎是吼出來的。
這頓時就惹鬨了破有正義感的六號陪審員。
“你以為你他媽是誰?怎麼?就隻有你能說話,彆人就不能說了?你氣什麼?還有,你該學著如何尊重他人。不是說話大聲就顯得你有道理的!”
3號陪審員被六號說的也有些沒臉,默不吭聲地坐回去。
六號這才問九號:“你覺得他為什麼要撒謊?”
“我在法庭上一直盯著他看,他穿的外套,在肩膀的部分裂開了,你們注意到了嗎?那可是法庭上,他卻穿那樣的衣服,而且他走上證人席的過程,就跟明星走紅毯一樣慢,他的左腳一拐一拐的,卻努力想要遮掩,因為他覺得很丟臉,我認為我比你們任何一個人都了解他,他是個安靜,不起眼,怯懦的老頭,一輩子都沒做過什麼成功的事情,沒有人認得他,也沒上過報,自然也沒有誰會聽他說話,這麼多年來,可能都沒有人在意過他的意見,默默無聞,是一件令人傷感的事情。”
“像他那樣的人,會希望有人去征詢他的意見,有人會聽他說話,即使隻有一次,對於他而言也都非常的重要!要他放棄這樣的機會,真的很難”
其實這個時候,大家都不難看的出來,老人看似是在說那個證人,但是某種程度上來說,卻又何嘗不是在說他自己。
這個時候,又有人問:“你的意思是,他說謊隻是為了想博取眼球和關注?”
“不,不,不,事實上,我覺得他不算是在說謊,或許是他幻想他真的聽到了那些話,認為凶手就是那個男孩,又或許”
隻是這一次十號卻忍不住諷刺道:“你怎麼編的出來這樣的故事?你又知道了?那你之前為什麼覺得他有罪?”
老人隻是黯然地搖了搖頭。
八號再次開口。
“好,那麼我們再來說,假如老人真的聽到了那男孩說:我要殺了你,可是這句話能證明什麼?
你們有多經常聽到這句話?或者在座的諸位,你們敢說自己從未說過類似的話?說我要殺了你,我要打死你,再如何如何,我就打死你,難道真的就要打死,殺死人?說和做,完全是兩回事!”
3號卻不依不饒:“能說出那樣的話,肯定是認真的,是真的有那種想法才會說的好吧?”
“不,不,不,這個我不敢苟同,之前兩個同事發生爭吵,其中一個罵另外一個是白癡,結果另外一個同事說再敢罵我白癡,我讓你知道誰才是白癡!可是他好像的確也沒有把他變成白癡,依然隻是互相噴口水!”2號陪審員出來秀了一下存在感。
就在這個時候,5號陪審員突然開口:“我改變主意了,我認為應該判無罪!”
9:3了!~
七號陪審員急了,因為時間一分一秒過去,距離球賽越來越近了,可是現在的情況是,結果變得越來越超出他的預料了。
就在這個時候,十一號拿起了自己記錄的本子站起來說道:“我做了很多筆記,又看了一遍證詞,我突然覺得,八號陪審員說的話非常有道理,從法庭上的證詞來看,被告似乎是有罪的,但是如果我們深入去分辨這些證詞,我有一個問題,假設被告真的是凶手,那麼十二點十分,他是如何被警方逮捕的呢?他是在三點左右回到家的,在家裡被兩位警員逮捕,如果他真的殺了自己的父親,為什麼會在三個小時候回家?這不是自投羅網嗎?”
“他回去拿凶器不行嗎?”十二號說道。
4號也開始分析了起來,他認為他是回去拿凶器,之前之所以不拿是因為太慌張忘記了,冷靜下來之後他想起來了,所以回去拿。
但是他的話卻又讓十一號陪審員反駁了回去:“你這個慌張的定義有點奇怪,要知道人要在很冷靜的情況下,才會把刀上的指紋擦拭乾淨,你說他這個時候是慌張的?那他什麼時候才算冷靜?”
“你投了有罪,你到底站哪一邊的?”見4號無法反駁,而其他人也都沉默,3號再次開口道。
“我不站在哪一邊,我隻是提出我的疑問,怎麼,我不能有疑問?”十一號冷聲道。
十二號又說:“如果我是他,我會回去拿走凶器,而且那個時候是三更半夜,他覺得應該會第二天才會被發現屍體。”
十一號頓時就興奮了起來:“對了,這也正是我想說的,要知道那個女證人可是說了,她看到殺人之後,可是大聲喊叫,並且打電話報警了的,你覺得被告會聽不到?”
“可是有可能那個女人叫的並不大聲,又或者有可能那個地方尖叫什麼的很常見.”4號試圖給出答案。
八號忍不住了。
“可能,可能,可能,你們說的都是可能,可為什麼沒有可能不是他殺了自己的父親?法官讓我們提出合理的疑點,要在毫無疑點的情況下判決有罪!可能,也許”
十號的階級歧視再次爆發,他大聲地怒斥著。
這個時候八號果斷要求再次投票。
顯然沒有人喜歡十號這樣的一副高人一等的樣子,很快地團長就讓他坐回去投票。
這一次又多出來了一票,就是十一號!
3號對這個結果很是生氣,他質問十一號,改變主意的理由是什麼?
“我他媽忍你很久了,你有什麼資格來質問我,我心裡有了合理的懷疑,我就可以改變主意,而且,我為什麼要聽你的?你說有罪就有罪,你隻是陪審員,又不是法官!”十一號一點不慣著他。
(本章完)(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