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其實兒媳是想說,事情可以退一步的,那些人借了錢,肯定是要還錢的,讓他們賣地賣兒女還債也無疑是不法之舉。
隻是還錢不一定隻有這些辦法,比如以工還債。
隻是這利錢不能再加了,漲到了某個數值,就不能再漲了。
不然無窮儘也,一輩子都隻能做工還債,和當奴差不多了。
夫君的店鋪請了不少的雜工,完全可以讓這些人的兒女當小二以工還債。
如果沒有兒女,也可以去酒樓洗碗打雜工。
總有活乾的。
然後每個月做的好,再給點賞金,可以不用扣除,自己留著,也可以主動用來抵債,減少打工的時間,早日獲得自由離去。
夫君借錢雖然是為了獲利,但是也解了他們的燃眉之急。”
徐秋月對著陸母建議道。
徐秋月之所以這麼主動。
主要也是因為自己上輩子的好友田春蓮的父親也曾在陸遠的手中借過錢。
父債子償,天經地義。
田春蓮必定會為此事所連累。
而最後此事的處理結果卻是這樣的。
但是這件事拖了太久。
錯過了一樁心儀姻緣,讓田春蓮後悔了一輩子,因為當年大家都以為陸遠會把這些欠債之人的田地強行收走。
但是田家怎麼可能賣地。
地是一個農戶的根。
而陸遠開的是青樓,田家人自然是要把田春蓮賣入青樓。
上輩子,徐秋月買下了田春蓮,但是田春蓮已經入了賤籍。
田春蓮也是死心塌地的給徐秋月當了一輩子的丫鬟,最後主動和徐秋月一起葬身火海了。
田春蓮這一輩子太苦了。
徐秋月不打算再讓田春蓮給她當丫鬟了。
她有自己的人生要走。
雖然徐秋月覺得那人並沒有多愛田春蓮。
但是這是田春蓮心中所願。
主要是那個獵戶上輩子雖然另娶了她人,但是聽聞對妻子也還行,後麵徐秋月贖回田春蓮之後,獵戶來找過徐秋月。
他並沒有見田春蓮。
獵戶雖然是獵戶,沒有什麼錢。
但是他不願娶賤籍之人。
入了賤籍,子女是不得考取功名的。
一輩子都出不了頭。
所以獵戶不願意見田春蓮,因為他覺得兩人沒有未來。
他來見徐秋月,隻是希望徐秋月對田春蓮好點,還送上了二兩銀子。
這筆銀子對於徐秋月不多,但是對於獵戶是很多的。
因為獵戶不希望徐秋月告訴田春蓮,所以徐秋月一直都沒有田春蓮。
後來,徐秋月有能力了,可以幫助田春蓮脫離賤籍的時候。
那獵戶早已經娶妻生子,兒女雙全了。
而田春蓮一輩子未婚。
即使後麵徐秋月再介紹了不少比獵戶還要好的男子。
然田春蓮終究是不願再成親。
女子有時候比男子要更為深情。(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