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之下,足跡給出的信息要更複雜一些。當然,它對刑科人員的要求也高了,要能讀出非一般水平的足跡信息,怎麼也得lv2以上,甚至lv3大圓滿才行。
陶鹿並沒有技術背景,見江遠忙碌且認真,就直接抬頭問崔啟山,道:“頭找到沒有?”
在分屍案裡麵,法醫最需要的是骨盆,刑警最關注的是顱骨。顱骨非常硬,一般的家庭環境很難將之破開,破開了也很難弄碎。
類比堅硬程度完全不及頭顱的椰子,要把椰子殼弄碎都很麻煩,更彆說顱骨了。
理論上,以頭搶地,以現在人的家庭條件,夠用力的話,應該是瓷磚先碎的。
所以,普通人碎屍,碎不掉顱骨,而人的腦殼那麼大,很難沒有痕跡的運輸。所以,刑警們看監控之類的,都喜歡找頭。
崔啟山自然也是找過頭的,這會兒冷著臉,道:“頭在大鍋裡煮著的。凶手應該是先分屍,然後用大鍋熬煮屍體,熬了一鍋之後,撈出來丟棄在了地麵上,後來估計是發現熬煮的很慢,於是又用了籠屜開始蒸。”
“熬出來的屍塊拉走了?頭呢,也拉走了嗎,什麼情況?”
“頭還在鍋裡。”
陶鹿訝然:“怎麼不撈出來。”
“已經煮的脫骨了,現在撈出來,骨頭就分離了,留在鍋裡,還能維持著樣子,看江隊有沒有什麼辦法吧。”崔啟山接著又道:“凶手應該就是煮頭煮到一半的時候,離開的。這個頭是後麵的火煮的,再加泡了一段時間,才泡到這個程度……”
“哎……知道了。”陶鹿聽的臉都扭曲了,接下來幾個月,估計都沒辦法麵對豬頭肉之類的食物了。
崔啟山接著彙報道:“我們估計凶手是在院子裡殺的人,凶器極可能就是劈柴的斧頭。分屍可能用的也是斧頭和菜刀等廚房用具。凶手殺人分屍後,烹煮了兩鍋的屍塊,每鍋二十斤左右,籠屜三籠,每屜可能有十斤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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